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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溪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兰溪市工业园区二次开发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1-06-03 兰溪市 收藏
朗读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

《兰溪市工业园区二次开发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兰溪市人民政府

2021年1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兰溪市工业园区二次开发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深入推进全市工业园区二次开发,进一步促进工业用地空间布局优化,增强园区承载力和竞争力,提升园区整体形象,形成功能布局合理、主导产业明晰、资源集约高效、产城深度融合的工业园区体系,实现企业、园区和工业健康可持续发展,结合本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经过3年(2021年-2023年)努力,全市各工业园区二次开发区域实现主导产业明确、基础设施完善、形象明显提升的效果。到2023年,力争达到以下目标:

(一)基本完成对亩均税收5万元以下企业的改造提升;

(二)新建或改建项目用地容积率达到1.5以上;

(三)规上工业亩均增加值达到100万元/亩;

(四)亩均税收年度平均增速达到16%;

(五)招商引资项目和技改投入年度平均增速达到12%;

(六)规上企业入园率达到80%以上。

二、工作内容和任务

(一)实施空间提升。

(1)坚持规划引领。明确园区二次开发目标定位,优化完善现有规划,着力实现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优化园区生产生活生态空间格局、提升园区整体环境等目标,以吸引更多的大企业、好项目。创新园区发展理念,补齐老旧园区规划缺失短板,新供地工业项目容积率应大于等于1.5。

(2)推进低效用地盘活。结合工业企业亩均效益综合评价,对亩均税收5万元以下企业,制定具体改造提升方案和措施,推动收回一批,改造一批和转让一批。同时,加大连片开发和政策倒逼力度,提高土地产出效益。

收回一批。建立科学的工业用地收回机制,成立收回基金,合理设定工业用地补偿价格,运用法律手段依法收回和协商收回,对进入市场交易、司法拍卖的土地,所在地及时掌握工业用地交易情况并提交市政府决策,且由国资主体优先收购。改造一批。鼓励企业在原有基础上新建、扩建,对规划工业用地用途已调整但五年内暂不实施的区域,可允许实施技改项目。转让一批。推进低效用地整治,通过合理流转进行重新开发利用。经市政府同意,允许市场主体以转让方式取得相邻多宗地块集中开发;涉及多个土地权属人的改造项目,允许协商确定一个改造主体开展归宗改造。对土地年限不一致的,可经市政府集体研究,补缴土地出让金办理。连片开发。通过原址整治提升、依法收回改变用途后重新出让、依法收回进行复垦等多种方式稳步推进整治步伐,确保取得预期成效。政策倒逼。加大倒逼转型力度,综合运用差别化电价、水价、汽价和排污权等措施,倒逼企业整改提升或出清,对工业园区内低效用地企业,税务部门加强稽查,供电部门配合做好差别化电价的执行工作,金融办提醒、引导银行关注企业经营状况。

(3)鼓励小微园创建。以“打造小微企业创业园升级版,助推小微企业集聚转型发展”为目标,坚持“一园一业”、“一园一品”原则,通过政府主导,市场化运作方式,发展“小而专”、“小而精”、“小而特”、“小而新”的特色小微企业园。鼓励乡镇街道、开发区收回低效用地建设小微园区,引导园区外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应进尽进。

(4)加强规范管理。强化全市一盘棋理念,对土地、能耗、资金、排污权等要素资源实行统一配置;提高准入门槛,落实产业目录和负面清单,坚决杜绝落后产能和“四无”企业入园;强化厂房出租管理,严格把关出租厂房立项和行政许可,对私自出租的企业各项指标不列入综合评价;加强土地管理,严格控制低效工业用地转让,对未经批准转让的不予办理土地变更;加强司法拍卖企业的管理,凡参与司法拍卖的企业主体需经过项目预审,未经预审拍得的土地办理预登记;对工业园区内高税无地(少地)企业,每年择优选取若干家企业予以优先供地;对非工业用地项目逐宗梳理调查,符合改建工业用地条件的原则上要求改为工业用地项目,不符合工业用地条件的应调整用地性质。

(二)实施产业提升。

立足各工业园区实际情况及后续规划设计发展方向,精准实施“招、改、组”,着力提质增效,产业优化,吸引优质项目落地,推动工业园区产业转型升级。

(1)精准谋划招商引资。基于各工业园区产业特色和功能定位,精准、全力开展招商引资,通过专业招商、产业招商、以商招商等形式积极招引一批高端优质项目落地,重点瞄准高端制造、新能源交通装备、节能环保、新一代信息技术等新兴产业,并大力吸引工业园区产业上下游优质企业,延伸产业链条,增强园区产业核心竞争力,形成园区特色产业。统筹考虑土地等资源要素配置,为“大好高”项目预留空间,优先保证落地。

(2)加大改造升级力度。通过支持产能倍增、开展招商引资项目“回头看”、实施数字化赋能等方式,鼓励企业加大技改投入,促进企业转型升级和工业园区结构优化。

支持产能倍增。对上年度企业销售达到1亿元以上或年税收达到300万元以上,现有土地、产能、核定能耗、核定排放等指标利用率80%以上的B类以上企业,鼓励其通过零地技改、提高容积率等方式实现产能倍增。利用原有厂房改建扩建新增项目的,优先保障用地、能耗、排放指标及资金筹措。

开展招商引资项目“回头看”。全面梳理近三年内新招引项目的落地、投产及效益情况,重点对签约未开工、开工未竣工、竣工未投产、投产未上规、上规未达产等“五未”项目进行“回头看”。同时,核查项目协议履约情况,包括投资强度、亩均税收等,督促项目按协议要求开展建设,确保项目有推进、见成效。

实施数字化赋能。借鉴纺织产业智能化、数字化改造经验,推动园区内化工、塑料等其它传统行业开展数字化转型,利用推广物联网、工业互联网等技术,打造数字化设计、智能化生产、智慧化管理、协同化制造、绿色化制造、安全化管控和效益大幅提升的现代化工厂。

开展电商销售。鼓励企业借助各类线上平台、特色电商、企业自营平台等拓宽线上销售渠道,逐步扩大内循环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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