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湖塘街道办事处
关于要求对钱军良扰乱征兵秩序的行为
实施处罚的请示
绍兴县征兵办公室: 钱军良,男,1988年12月22日出生,职高文化程度,家住绍兴县湖塘街道宾舍村,2006年12月1日应征入伍,2007年1月17日被部队退兵。 该青年入伍动机极不端正,在征兵体检时,本人及其家长故意隐瞒其手脚骨折并留有后遗症的事实,到部队后,无法适应部队高强度训练,主动写申请要求回家,思想波动较大,经部队和地方多次做工作无效,造成部队退兵。其行为已严重扰乱了本街道的征兵工作秩序,给本街道的征兵工作带来了极大的负面影响。为教育本人,挽回影响,根据《浙江省征兵工作条例》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之规定,要求对钱军良实施下列处罚: 一、对其进行严肃的批评教育,责令写出深刻的书面检查。 二、对其故意隐瞒真实情况,严重扰乱征兵工作秩序的行为,处于一次性人民币三万元的罚款。如期不交清的,将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以上请示,当否?请批示!
湖塘街道办事处 二○○七年一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