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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县教育局文件
绍兴县教育系统2007年民主评议行风工作实施方案(试行)
为做好2007年全县教育系统行风评议工作,加强教育系统行风建设,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关注的教育热点问题,优化教育发展环境,推进教育健康发展。根据《绍兴县教育局2007年行风效能建设工作思路》,决定在全县教育系统开展“百名代表评学校、千名教师评班子、万名学生评教师”活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胡锦涛总书记提出的八个方面良好风气,紧紧围绕我县教育改革发展的中心工作。以树立教育良好形象,办人民满意教育为目的,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规范办学和收费行为、提高教育服务质量为重点,以广大师生、社会各界广泛参与评学校、评班子、评教师为载体,坚持教育、制度、监督并重,强化社会监督,切实解决群众反映突出的热点难点问题,着力改善和优化教育发展环境。
二、目标任务:
通过开展“百名代表评学校、千名教师评班子、万名学生评教师”和“万名家长评学校”的活动,发动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单位)和全体干部教师紧紧围绕“创家长满意学校、做家长满意教师、办人民满意教育、树立教育良好形象”的工作目标,广辟渠道、广纳群言,找准问题,分析原因,扎实整改,努力使全县教育系统有强烈的服务意识、有规范的从业行为、有创新的工作机制、有扎实的工作作风、有良好的敬业精神、有满意的教育质量、有较高的社会评价。
三、评议对象:
根据我县教育系统行风建设重心下移、重点突出、上下联动的工作要求,本次行风评议的对象主要是各县属学校(单位)、镇街教管办及下属的各级各类中、小、成学校(幼儿园)和全体教师(教育工作者)。
四、评议内容:
行风评议的主要内容是: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推进家校联系,实施教师素质提升工程;规范收费招生办班行为,推进政务校务公开,实施“阳光工程”;规范教育管理,推进素质教育,实施减负提质工程;加强财务后勤管理,推进安全管理,实施优质服务工程。
五、评议方法:
全县教育系统开展民主评议行风工作采取“统一标准、上下联动,内外结合、面向社会,考评结合、同步提高”的方法进行。
1、统一标准,上下联动。由县教育局拟定统一评议标准和方案,按照学校、干部、教师三个层面印制各项调查问卷表,组织开展对县属学校(单位)、各镇街教管办的行风测评工作。各县属学校、镇街教管办也要根据县教育局有关评议意见,设计测评载体,开展对下属学校、教师的行风测评工作。
2、内外结合,面向社会。县教育局将采取内部调查与外部评议相结合的方式。以县属学校、镇(街)教管办为主体,由县教育局统一向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党政机关、社会各界、广大教职员工发放行风问卷调查表,广泛征询意见、建议,评议学校(教管办)校风、教风、学风和工作作风、教育行风。同时还将不定期的开展暗访和督查活动。各学校(教管办)要在认真做好自查自纠的基础上,自觉接受各级主管部门组织的民主评议行风活动。
3、考评结合,同步提高。各学校(教管办)要采取各种有效形式开展深入调查,充分收集社会各界和广大教职员工对本校本系统政风行风状况的评价、意见和建议,摸清本校(单位)、本镇街教育系统存在的突出问题以及发生问题的深层次原因,研究确定整改方案。根据县教育局反馈提出的书面评议意见和整改意见,要落实整改措施,积极整改,及时解决群众最不满意、最关心的热点问题。针对下属学校、教职员工存在的突出问题,要责令下属学校认真研究,立即整改。同时要不断修订完善各项制度,建立长效的作风测评考核机制,同步提高行业作风建设和内部管理水平。
县教育局对县属学校(单位)、镇(街)教管办的行风评议分三个阶段进行,一是在年中(上半学期结束之际)开展“百名代表评学校、千名教师评班子、万名学生评教师”活动;二是在年终(下半学期结束之际)开展“万名家长评学校”活动和镇(街)民主评议基层站所行风活动;三是在学期中不定期开展各类明查暗访活动。具体操作方法是:
1、百名代表评学校。县教育局组织300名以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学生家长为主的社会各界人士,通过问卷调查的形式对各县属学校(单位)、各镇(街)中小学、幼儿园进行评议。(县属学校占30%,镇街占20%)
2、千名教师评班子。以县属学校、镇(街)教管办为单位,组织100名教职员工(全县约3000名)对校级班子进行评议。(县属学校占10%,镇街占10%)
3、万名学生评教师。以县属学校、镇(街)教管办为单位,组织300名学生(全县约10000名)对教师进行评议。(县属学校占10%,镇街占10%)
4、万名家长评学校。以县属学校、镇(街)教管办为单位,组织300名学生家长(全县约10000名)对学校进行评议。(县属学校占30%,镇街占15%)
5、镇(街)民主评议基层站所行风活动。具体由县纠风办和各镇街纪委组织评议,结果占镇街教管办得分的25%。
6、不定期开展明查暗访活动。县教育局将在综合各类实际查访情况后进行定性定量。(占20%)
以上各项总分为100分。
六、评议结果的运用:
1、民主评议行风工作结束后,县教育局将对评议情况进行汇总分析,并采取一定的形式公布行风评议结果、名次。同时以情况简报的形式刊发在行风评议出发现的先进事迹、典型经验和存在问题。
2、对于在行风评议中收集到的各类问题,县教育局将整改意见的书面形式及时反馈给有关学校、教管办。各相关学校、教管办要制订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并及时报教育局监察审计室。
3、实行行风工作一票否决制,并与年终学校(教管办)岗位责任制考核挂钩。对于行风建设工作出色,行风评议满意率高、位次前的学校(教管办)和个人将在行风工作会议上进行表彰、奖励。各教育行风建设先进单位的经验材料还将在《绍兴县教育》中刊发。对于工作不力、整改不实,行风评议满意率低、位次在末三位的学校(教管办)将实行单位集体、一把手评优评先一票否决制,并把相关学校(教管办)列入下一年度行风建设重点督查单位。
七、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教育系统行风评议工作的领导,决定成立由局党工委书记、局长为组长,局党工委副书记为副组长,相关职能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监察审计室负责人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设在局监察审计室内,负责对行风评议活动的组织、协调、督促、检查等工作。
绍 兴 县 教育 局
主题词:作风建设 民主评议 通知
报:市教育局,县作风办,孙云耀、马芳妹同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