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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 塘 街 道 办 事 处
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安全隐患治理和
坚决遏制化学品事故“2007行动”工作方案》的
通 知
各村、有关企业:
根据《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07年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绍政办发[2006]34号)要求,为切实加强我街道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止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确保安全生产三个“零增长”目标的顺利完成,现将2007年街道危化品从业单位专项整治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加强对印染、橡胶、烫金、加油站等重点行业的安全监管,推进危化品经营市场建设和安全标准化工作,抓好危化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工作,依法实施行政许可,严厉打击非法生产储存、经营行为,取缔非法私设的危化品储存设施,加强对已实施行政许可单位的日常监管。通过整治,进一步规范危化品从业单位安全管理秩序,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完善管理体系,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技能和素质,“两证”持证率达到100%。杜绝非法生产、储存、经营危化品行为和非法私设危化品仓储设施现象,完善事故应急预案,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2、加强人员密集场所畅通工程建设。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和整治,重点对印染企业、家庭工业出租厂房等劳动密集型企业“三合一”整治,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防止群死群伤等恶性事故发生。
3、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监督管理工作。认真做好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工作,及时跟踪掌握重大危险源变化情况,落实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完善相关监控手段。
4、加大安全生产检查执法力度,有重点地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5、时间安排。动员部署阶段(4月底前)。组织开展好“四个一”活动(一次动员会、一次培训教育、一次宣传活动、一次安全隐患大排查)。自查自纠阶段(5—6月):开展调查摸底,摸清辖区内危险化学品的现状,确定工作的重点范围和重点单位,督查企业开展自查和整改工作。限期整改阶段(7月—10月),督促辖区内企业限期整改,逾期达不到要求的,一律依法予以停产停业整顿。检查验收阶段(11月—12月),认真做好并保存现场检查原始记录,建立与完善各类工作台帐,并认真做好总结。
湖塘街道办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