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绍兴县教育局
文件
绍兴县公安局
绍兴县交通局
绍县教普[2007]12号
关于幼儿园和民工子女学校施教区划分
及接送车管理的有关规定
各镇(街)教管办、各幼儿园、各民工子女学校:
为切实加强幼儿园与民工子女学校安全管理,确保学生的生命安全,根据我县目前幼儿园和民工子女学校施教区界限不分,为抢生源接送大量远途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隐患十分严重的实际问题,特对我县幼儿园及民工子女学校施教区及接送车作出如下规定。
一、关于施教区的划分
1、幼儿园施教区的划分
根据全县行政区域划分,绍兴县范围内幼儿入园一律按各镇(街)所辖区域实行就近就地入园,各镇(街)所辖幼儿园招生首先满足在本镇(街)居住并为本镇(街)户籍的幼儿,不得超越镇(街)跨区招生。各镇(街)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具体划分镇(街)内的施教区地段。
2、民工子女学校施教区的划分
对外来民工子女的入学,坚持“家长负责全程送接、学生就近就地入学”原则。教育局根据民工子女学校的布局及办学规模等情况划定施教区,各校要严格按施教区进行招生。各校施教区划分如下(以学生暂住地为准):
学 校 |
施教区范围 |
学 校 |
施教区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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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纺实验 |
柯桥柯岩华舍 |
福全文诚 |
福全周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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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天实验 |
柯桥柯岩华舍 |
齐贤群贤 |
齐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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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汛新民 |
杨汛桥 |
柯岩竹林 |
柯岩柯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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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汛江桃 |
杨汛桥 |
马鞍宏大 |
马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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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清阳光 |
钱清 |
华舍幼苗 |
华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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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清飞翔 |
钱清 |
蓝天中学 |
华舍周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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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一镇(街)内有两所及以上的民工子女学校,相关镇(街)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具体划分镇(街)内的施教区地段。
3、为确保民工子女的就近入学,全县各镇(街)公办学校不得拒收符合条件的民工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对交通不便的民工子女入学各镇(街)教管办主任和校长要按就近入学原则妥善安置,教育局将安置情况列入各镇(街)教管办和中小学的年终工作考核之中。
二、关于幼儿园和民工子女学校学生接送车配置的有关规定
4、根据教育部《幼儿园管理条例》和《绍兴县幼儿园管理办法》的精神,为确保幼儿交通安全,防止幼儿上下学接送车辆事故发生,从2007年3月起,全县各幼儿园不再使用各种幼儿接送车辆(现备有接送车的幼儿园于2007年2月9日正式停止使用)。过期仍在使用的,县教育局将会同交通、运管、公安等部门联合执法,坚决取缔有关幼儿园的接送车。
5、民工子女学校原则上不得配备学生接送车辆。目前确需配置的,须由学校向所在地的镇(街)教育总支提出申请,且各校保留数量不得超过2辆,到2007年暑期实行过渡,所配车辆应全部列入绍兴县学校学生接送车辆管理“四统一”范畴,2007年暑期一律取消民工子女学校所有接送车辆。
三、切实加强幼儿园和民工学校学生接送车的管理。
6、各镇(街)教管办要重视取消幼儿接送车后辖区内幼儿的入园问题。要及时召开辖区内各幼儿园负责人会议,帮助做好幼儿家长的解释工作和幼儿入园的协调工作,切实履行好幼儿教育为家庭、为社会服务的功能。要确定专人对辖区内幼儿接送情况进行监管,发现违规接送的必须及时制止,并向当地交通、运管部门报告。要积极宣传,提高家长和社会群众对幼儿交通安全重要性的认识,充分调动社会的监管作用。
7、各幼儿园和民工子女学校要制定交通安全教育实施方案和交通安全应急预案,多形式多途径地对幼儿进行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使幼儿了解基本的交通安全常识,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家长在日常生活中要教育学生不乘载货汽车、拖拉机、农用车等非客运车辆;不乘无牌车辆及报废、拼装车辆;不乘超员车辆。
8、凡幼儿园和民工子女学校组织春(秋)游或其它外出集体活动,必须报镇(街)教管办审批备案,其用车必须是经公安交警部门检测合格的专业客运车辆,禁止使用报废车、拼装车、“病车”、“黑车”等。
9、各镇(街)教管办要与当地派出所、交警中队密切配合,加强联动,从严查处一切违规接送幼儿和民工子女的车辆和行为。对违反规定接送的,要责令其立即停止接送。对责令停用但仍在接送的,取消其办园、办校资格,收回《办学许可证》;对发生事故,实行责任追究,直到依法追究当事人司法责任。
绍 兴 县 教 育 局
绍 兴 县 公安 局 绍 兴 县 交 通 局
2007年2月22日
主题词:教育 施教区 接送车 规定
报: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交通局,县委办、县人大办、县府办、县政协办 送:各镇(街)人民政府(办事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