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机关各科(室)、单位、各税务分局(所):
为加强个体税收征管工作,规范个体工商户计算机核定定额区域路段划分,提高我县个体税收的管理水平,实现个体定额管理公开、公正、公平的目标,进一步推行办税公开,接受社会群众各界和纳税人的监督,特对全县区域、路段标准划分如下:
一、区域、路段划分
根据各管理单位调查情况,并经综合平衡全县个体工商户计算机核定定额区域路段划分为五类区域、十级地段(详见附表)。
二、区域、路段系数
根据我县的实际,结合《个体工商户计算机核定定额系统》的操作办法,设定的五类区域系数分别为:一类县城商贸中心系数为1.4、二类县城一般地区系数为1.2、三类集镇商贸中心系数为1、四类集镇一般地区系数为0.8、五类农村系数为0.6。路段设为一至十级,一至十级分别按一级1.0、二级0.9、三级0.8、四级0.7、五级0.6、六级0.5、七级0.4、八级0.3、九级0.2、十级0.1设定路段系数。
三、几点工作要求:
(一)各税源管理单位在个体工商户新办时必须按全县统一的区域、路段划分标准进行信息采集录入,单位领导必须把好审批关,严格按全县统一的区域、路段划分标准进行信息采集,录入定额系统。
(二)对已录入的定额必须进行回头看,是否存在信息采集及录入差错,对不符合全县统一的区域、路段划分标准的信息必须限期更正,重新进行信息采集与录入。
(三)对城区(集镇)街道改造,区域、路段影响较大的需调整区域、路段划分标准的请各税源管理单位及时上报县局,以便及时调整。
附件:1.绍兴县个体税收定额区域划分
2.绍兴县个体税收定额路段划分
二○○七年十一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