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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杨汛桥镇委员会 杨汛桥镇人民政府
关于开展岗位目标责任制“百日争先”竞赛活动的通知
机关各办(局)、中心:
为进一步激发全镇机关干部“创优争先”工作热情,切实增强“你追我赶”的工作氛围,确保全年各项目标任务的完成。经研究,决定从10至12月份,在镇机关干部中开展以高标准完成年度岗位目标责任制为重点的“百日争先”竞赛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赛目的
按照“责任到人、合力推进”的总体思路,以开展“百日争先”竞赛活动为载体,进一步激发镇机关干部“创优争先”的工作激情,确保我镇在县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位于五个新型城镇和二个开发区中的领先地位。
二、竞赛内容
按照年初县委、县政府《关于2007年镇(街道)、开发区岗位目标责任制的考核意见》(县委 [2007]33号)和镇《调整完善2007年度机关干部岗位责任制考核的补充意见》(杨镇委[2007]82号)明确的考核指标和计分办法,分块、分线、分岗位将县岗位目标责任制得分实绩在五个新型城镇和二个开发区中排出位次。
三、竞赛方式
1、分层竞赛。①开展经济转型发展线、城乡统筹发展线、社会和谐发展线等三大块的主要负责人岗位目标责任制得分位次竞赛;②开展各线分管领导岗位目标责任制得分位次竞赛;③开展相关机关干部岗位目标责任制得分位次竞赛。
2、考评方法。采用“分级评分、考核到人”的办法,以“经济转型发展线、城乡统筹发展线、社会和谐发展线”等三大块领导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得分在五个新型城镇和二个开发区中的位次,确定其竞赛等级;以各线分管领导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得分在五个新型城镇和二个开发区中的位次,确定其竞赛等级;以机关干部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得分在五个新型城镇和二个开发区中的位次,确定其竞赛等级。
3、获奖资格:个人相应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得分进入五个新型城镇和二个开发区中的前五位。
4、奖励措施:在镇自行确定的20%考核奖金中,人均切出2000元,对每层以1:1:1的比例分别确定竞赛一、二、三等奖。对获得竞赛一、二、三等奖的人员分别给予3000元、2000元和1000元奖励;对没有获得竞赛等级奖的原则上取消当年各类评先与评优资格。
5、考评工作。由镇考核办根据全县各镇(街道)、开发区年度岗位责任制考核情况汇总后提出初步意见,报请党政人大班子研究审定。
四、其他要求
1、镇机关全体干部要积极参与,形成合力,切实按照各自职责和县委、县政府明确的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做好各项工作,力争取得竞赛优异成绩。
2、书记(镇长)得经济转型发展线、城乡统筹发展线、社会和谐发展线三大块主要负责人的平均奖;未列入岗位考核的其他人员,根据其年度工作情况,进行述职评定,按1:1:1比例分别给予一、二、三等奖。
3、竞赛考核以县委、县政府对五个新型城镇和二个开发区的考核结果为依据。
4、未尽事宜由书记办公会议负责解释。
中共杨汛桥镇委员会
杨汛桥镇人民政府
二OO七年十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