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
《绍兴县矿山事故控制预防措施方案》的通知
有关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为贯彻落实《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矿山事故预防措施督查的通知》(浙安监管矿〔2007〕28号)文件精神,现将《绍兴县矿山事故控制预防措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你们及时督促辖区内矿山企业根据矿山企业安全生产的实际,制订并落实符合本场实际的矿山事故控制预防措施方案,严格控制和预防矿山企业事故发生,确保矿山开采安全。
附件:绍兴县矿山事故控制预防措施方案
二○○七年三月十四日
主题词:安全生产 矿山事故 控制预防 方案
附件:
绍兴县矿山事故控制预防措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积极探索新形势下矿山安全监管的工作方法,根据《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矿山事故预防措施督查的通知》(浙安监管矿〔2007〕28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的实际,特制订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与工作目标
指导思想 以贯彻实施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省、市矿山工作会议精神为主线,以遏制事故为重点,以推广和应用中深孔爆破技术为手段,以推广矿山企业标准化建设为目标,严格矿山企业市场准入条件,整治安全生产条件不良的矿山企业,落实责任,夯实基础,全面提高矿山企业安全开采技术、管理水平和人员素质,积极探索并建立起矿山企业安全生产的长效监管机制。
工作目标 全县矿山企业必须紧扣“减少一般事故,控制重大事故,杜绝重特大恶性事故”总体目标,努力减少事故,力争全年矿山事故“零”死亡。
二、工作重点
1、对宕面高于
50米的矿山企业,落实修路装载上山,实行分层开采,对宕面不足
50米的矿山企业,实行分水平、分台阶式开采;
2、查禁掏底崩落、扩壶爆破、放底脚炮现象,大力推广和应用中深孔爆破技术;
3、规范用电设备、设施,查禁私拉、私接电线设备现象;
4、规范宕面坡度,查禁宕面坡度超标和险石、浮石未及时清除现象;
5、督促现场管理,加强应急救援的演练,作业人员是否做到持证上岗,现场管理是否规范、有序;
6、督查安全生产台帐记录,是否做到记录全面、规范。
三、工作措施
1、大力推广和应用中深孔爆破技术。2007年为我县全面推行中深孔爆破技术,严格按照自上而下、分水平、分台阶式开采,坚决淘汰落后和不安全的开采作业方式,全面落实《小型露天采石场安全生产暂行规定》。在2007年6月底前所有在开矿山必须实行中深孔爆破技术,并进行验收,除个别条件特殊的矿山企业,经公安、国土、安监部门联合踏勘后同意,方可使用浅眼排炮爆破方式。
2、加快矿山企业安全标准化建设步伐。全面落实《浙江省非煤矿山企业安全标准化考评标准及办法》(浙安监管矿〔2006〕96号),进一步推进矿山安全生产“双基”工作,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高本质安全水平,促进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状况的进一步好转,2007年在全县范围内全面推行矿山企业安全标准化建设,争取到2007年底有50%的矿山达到二级标准。
3、强化安全培训与教育。2007年将分三个层面进行培训教育:一是举办矿山企业推广应用中深孔爆破技术培训班;二是参加市局组织的矿山及特种作业人员培训班;三是组织镇(街道)安管员集中学习有关矿山法规知识及监管常识。同时,借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东风,组织矿山企业开展“学法规,保安全”的活动。届时将印发《小型露天采石场安全生产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的内容,以小册子形式印发到每家矿山企业,矿山企业应及时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学习。
4、强化安全监督管理工作。重点监督安全管理水平较低、开采条件复杂的矿山企业和规模较小、安全生产条件较差、机械化程度低的企业。重点开展季节性的矿山安全生产大检查,对汛期、夏季高温和年关等要进行地毯式大检查,狠抓阶段性矿山安全生产工作。对矿山隐患治理要跟踪督查,层层落实隐患治理责任。提升矿山的监督检查安全管理层次。
5、强化联合执法工作。认真贯彻执行省安监局等五部门关于《关于进一步推广应用中深孔爆破开采技术的意见》(浙安监管矿〔2006〕186号)文件精神,加强部门协调配合,多方联动,健全防范措施,有效遏制重大事故发生。加强部门沟通,有序控制,规划布局,严格执行新办矿山企业源头准入管理,严格落实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对不符合矿山企业安全生产基本条件的不予申报。
6、强化应急管理体系建设。要制订和完善矿山企业应急预案,督促矿山企业认真编制完善本单位的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增强事故的救援能力,加快矿山信息化监管步伐,实现动态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