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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昌镇关于创建“平安畅通镇”工作的实施意见

2021-06-03 柯桥区 收藏
朗读

 

各村(居)、企事业单位:

   为全面推进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努力维护良好的道路交通秩序,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按照县政府“试点先行,逐步推进,全面推开,整体提高”的思路,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平安畅通镇”创建活动。为顺利推进我镇道路交通安全社会化管理,为建设“平安安昌”、构建和谐社会创造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特制订如下实施意见:

一、   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执政为民,按照“政府领导,部门协作,社会联动,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总体要求,以降事故、保安全、促畅通为总体目标,全面推进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努力维护良好的道路交通秩序,为建设“平安安昌”、构建和谐社会创造道路交通安全环境,全面推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   工作目标

通过今年乃至更长一个时期的努力,使全镇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达到“机制健全,设施完善,畅通有序,事故减少”的总体目标。具体目标如下:

(一)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机制有效运转。使我镇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领导机构健全,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纳入政府重要议事日程,道路交通安全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二)道路路网结构日趋完善。交通基础设施齐全、设置科学,交通事故多发的危险路段得到有效治理,使全镇公路安全通行条件得到有效改善。

(三)进一步加大交通管理设施投入。交通管理科技设施效能进一步显现,对新建、改建主要道路实施监控。使全镇主干道交通标志、标线设置规范、健全,道路路口减速带安装和亮灯率达到100%,主要道路实行全线全夜照明。

(四)管理执法水平提高。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发生率明显下降,主干道道路通行效率明显提高,执法队伍建设得到加强,交通管理执法更加严格、公正、文明、规范、群众满意度提高。

(五)公众交通守法意识增强。交通安全宣传“五进”普及率达到100%。本地居民的交通安全法规和安全常识知晓率达到80%以上,交通守法率达到80%以上,形成全社会共同维护道路交通安全的深厚氛围。

(六)道路交通安全状况改善。实现道路交通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和万车死亡率“三下降”,不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特大道路交通事故。

三、工作步骤

(一)建立组织,成立专门班子。

建立安昌镇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成立安昌镇道路交通管理警务工作站,落实人员,配好装备,做到职责明确,制度落实。

(二)对全镇辖区内的主要公路事故隐患,机动车辆状况进行调查摸底,全面掌握基本情况,同时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作用,加大宣传力度,扩大创建影响。

(三)建立以村(居)、企业、学校为单位的联系点工作制度,各联系点必须相应成立安全工作小组,确定专(兼)职人员负责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四)迎接上级检查验收。

四、工作任务和措施

(一)建立完善交通安全社会化管理工作机制。

1、针对当前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各单位有关部门要从实践“三个代表”的政治高度,把加强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切实解决实际问题作为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交通管理相关部门要加强调查研究,摸清真实情况,抓住交通秩序管理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通过公安提出、政府协调、相关部门整改的方式,以切实可行的措施逐步解决存在的问题,使交通安全管理走上社会化、法治化、制度化、科学化的轨道。

2、强化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责任制。各村(居)、企业、学校要把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充分认识加强交通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建立完善“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各司其职,社会各方共同参与”的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机制。同时,各单位应发挥在这一工作机制中的领导地位,实行领导责任制。各单位的主要领导是辖区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加强对本辖区内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工作,层层签订责任状,落实相关责任。各单位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齐抓共管,抓好落实。

3、强化镇交通安全管理创建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制度。为了增强对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协调、统筹安排,创建工作领导小组要完善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定期分析、定期汇报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制度,通过创建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的形式研究解决涉及交通安全管理的重大事项。创建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由镇政府召集,相关部门参加,每季度召开一次。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要及时提出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分析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形势,总结各部门开展交通安全治理工作的成效,协调解决各部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督促落实创建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中决定的各类工作事项。

(二)明确职责,落实措施,强化交通安全治理工作。

1、镇道路交通安全创建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对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领导,督促各村(居)、企业、学校落实交通安全责任制,督促各部门按照工作职责落实相关工作责任;要积极落实交通管理经费,并列入镇财政预算,建立专项基金,做到专款专用,确保经费保障到位。

2、镇城建办、交通、城管等有关单位要按照工程技术标准与规范,确保辖区内新建、改建公路工程质量和安全通行,并协同公安部门督促建设单位严格落实“三同步”制度(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设置符合安全的标志、标线等安全设施。

要严格控制公路开口,规范审批制度。加大对公路非法占用、破坏路面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确保公路良好的通行条件。严格施工审批、告示制度,规范施工管理。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要调查公路已开口的合理性和安全性,并报告镇政府,通过政府协调,关闭和规范一批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公路开口,从而确保公路的安全和畅通。

交通管理部门要严格运输市场管理。加强运政稽查力度,严肃查处运输违法行为,凡不具备安全运输条件的道路交通运输车辆严肃查处,交通管理部门要会同公安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加大打击非法站场、“黑车”营运等违法行为的力度。

3、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在定期会同交通、公安等部门开展公路“黑点”排查工作,对不符合工程技术标准、规范要求或安全隐患突出的路段(点),及时排查整改,消除事故隐患,逐步完善交通安全设施。

要加强对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公路运输的监管工作,加强对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培训考核,加强对道路治理工作的督查指导。

4、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要充分挖掘现有警力资源,增强交通安全管理力度,最大限度地消除管理盲区,扩大管理覆盖面。交警值勤要加强对农村道路交通管理,镇设立交通警务工作站,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要安排1名以上民警具体负责,镇政府要为工作站配置6名交通协管员,并提供工作场所、办公经费和车辆装备,落实农村道路管理工作责任。交通协管员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负责进行业务培训。交通管理警务工作站业务上受县公安交通管理部门领导,主要负责所在镇的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并处理可按简易程序处置的一般交通事故。

交通警务工作站要切实承担起交通管理工作的责任,严厉查处各类危及道路交通安全的违法违章行为和影响交通安全的突出行为。民警要实行分片包干,要与相关公路的管理责任相联系。

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要与公路行政部门广泛联系,通力合作,有针对性、分阶段开展公路交通整治工作,严肃查处严重危及交通安全的无牌无证、农用车或摩托车非法载客、人货混装、酒后驾驶、驾乘两轮摩托车不戴头盔等交通违法行为。要加大学校周边和农村集镇交通秩序整治力度。积极会同工商、城管等部门坚决取缔马路市场、占道经商以及道路堆放、设摊、打晒粮谷等占道行为和破坏道路设施的违法行为。

(三)加强源头管理,广泛开展交通安全管理宣传教育活动。

1、镇创建工作领导小组要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关爱生命,安全出行”为主题,以“五进”(进农村、进社区、进单位、进学校、进家庭)活动为载体,以重特大交通事故为警示教材,采取多种形式,进行交通安全知识普及和警示教育,同时督促各单位加强对公民(职工、学生)特别是外来务工人员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2、镇广电站等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优势,依法履行交通安全宣传义务,有针对性地加强交通安全宣传,特别要为公路交通安全常识的普及发挥主导作用。

3、镇教育部门要实施监管职能,对公路两则中小学交通安全实行校长负责制,要加强对学生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培养学生自觉抵制交通违法行为,提高自我防范能力。同时加大对学校自身车辆(接送学生车辆)的管理力度。

4、沿公路的村民委员会、居委会要发挥作用,建立完善交通安全村规民约,加强对村民(驾驶人)、外来务工人员的交通安全教育。沿公路企业要加强对企业职工(驾驶人)、外来务工人员进行宣传教育,从源头上对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实时管理,杜绝车辆违法上路。

(四)健全考核机制,把各项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落到实处。

1、镇道路交通安全创建工作领导小组要按照《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考核办法》,把镇实施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情况纳入镇的考核范围。各单位的工作情况纳入镇政府总体考核范畴。

2、各单位按照考核得分高底,按单位总数20%的比例,报定镇级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示范村(居)、示范企业、示范学校。由镇政府给予物质和精神奖励。同时按镇总数一定的比例,报县政府评定县级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示范村(居)、示范企业、示范学校。对交通安全管理不力,交通安全问题突出的单位,将予以通报批评。

3、镇还应根据辖区实际,建立“交通秩序管理示范村(居)”、“交通秩序管理示范企业”、“交通秩序管理示范学校”创建和考评工作机制,推动全镇交通安全管理各项工作深入开展。

                                   安昌镇人民政府

                                 二00六年八月二日

主题词:创建  “平安畅通镇”  实施意见                    

报:县府办、县公安局、县安监局                            

送:县公安局交巡警大队                                    

安昌镇党委政府办公室                      2006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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