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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绍兴县安监局创建县级文明机关实施意见》的通知

2021-06-03 柯桥区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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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绍兴县安监局创建县级文明机关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科室、监察大队:

    现将《绍兴县安监局创建县级文明机关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绍兴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二○○七年七月三日

 

主题词:文明机关创建  实施意见  通知

 

绍兴县安监局创建县级文明机关实施意见

    为推进我局县级文明机关创建工作,根据《绍兴县县级文明机关创建管理办法》及其考评标准的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现制定了创建县级文明机关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我局保障公众生命财产安全的中心任务,结合县文明委及其办公室的统一部署,树立为民服务理念,坚持依法行政,推进科学监管,全面履行安全生产综合监管职能,不断提高监管水平,进一步提升队伍整体形象,促进我县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

    二、工作目标

    以“创建优质服务、优良秩序、优美环境,做人民满意公务员”(即“三优一满意”)为主题,通过努力,进一步改进干部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严格内部管理,规范工作程序,强化队伍素质,年内争创县级文明机关。

    三、措施任务

    1.端正学风,努力建设学习型机关。一是采取多种形式,强化学习效果。坚持中心组理论学习和机关干部每月二天的学习日制度,并做到在职学习与业余学习相结合。在职学习主要采取个人自学和看录像、听辅导、参观等相结合的方式。重点学习党委、政府重要会议、文件、讲话精神,同时结合本职工作,固强补弱,使全局干部的知识结构和水平适应时代发展和做好本职工作的需要。二是建立健全学习计划、学习考勤、学习记录、学习交流、述学评学等制度,并将学习情况列入干部年度考核、评先评优及职级晋升、提拔使用等内容之中。三是鼓励党员干部学以致用,多出思路,多写理论联系实际的调研文章。科级干部每年调研文章不少于1篇。在机关各部门形成人人都学习、人人受教育的浓厚氛围。

    2.转变作风,努力建设服务型机关。一是健全各项工作制度和行为规范。端正便民、利民、为民的工作态度,拓展服务领域、增加服务内容、改善服务方式;坚持政务公开,向基层和群众公开办事依据、程序、结果、纪律和监督方式;精简会议和简化办事手续,完善首问负责制、办事限时制、服务承诺制;修订科室年度目标责任制,健全工作督查制度,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不断提高全局整体工作质量、水平和成效。二是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通过现场访谈、技术咨询、难点剖析,掌握镇街、村居、企业的安全生产现状,及时指导、解决基层困难和问题,探索安全发展新思路,努力提升工作水平。三是认真办理市长热线电话和群众来信来访,倾听民声、了解民情,善解民意,切实帮助群众排忧解难,不断提高基层群众满意率。

    3.解放思想,努力建设创新型机关。要围绕我局中心工作,牢固树立创新意识,始终保持蓬勃朝气、昂扬锐气、浩然正气和与时俱进、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着力在创新观念、创新工作、创新机制上下功夫,努力做到探索在前、实践在前、创新在前、发展在前。一是围绕开拓工作思路,增强工作创新的主动性和自觉性,进行观念创新;二是围绕提高行政效能,优化发展环境,进行体制创新;三是围绕转变干部作风,提高服务质量,进行机制创新;四是围绕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提高工作的实效性,进行工作方法创新。

    4.恪尽职守,努力建设廉洁型机关。一是加强干部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工作力度。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等各项党风廉政规定,强化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奉献意识,筑牢干部思想道德防线。二是完善党风廉政建设制度。根据我局实际,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章制度,强化自律、接受他律、敢于律他,依法依纪严惩各种腐败,努力整治不正之风。三是加强权力监督。健全“特邀行风监督员”制度和中层以上领导干部诺廉示廉评廉制度,强化责任追究,形成权力正确行使的有效机制。

    5.优化环境,努力建设和谐型机关。不断改善物质条件和办公环境,持续开展绿化、美化、净化、亮化活动。规范办公秩序,倡导仪容整洁,推广普通话和礼貌用语,倡导同志间“平等尊重、友爱互助、文明举止、诚信宽容”,把握好事业留人、待遇留人、环境留人、感情留人的基本导向,营造“机关是我家、有我为大家”的温馨氛围,激励鼓舞人人都争当好人、做个强人、成为能人。加强对外交往,争取社会各界对本单位的关心、支持、理解和帮助。

    四、实施步骤

    根据《关于做好县级文明机关复查工作和2007年度文明机关创建规划的通知》(县创建办〔2007〕2号)文件精神,我局创建县级文明机关活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准备动员阶段(6月下旬—7月中旬)

    1.召开专题学习,认真贯彻上级有关创建文明机关活动文件要求,统一思想,明确目标;

    2. 认真填写并上报我局创建县级文明机关《考核标准自评表》和《绍兴县文明机关申报表》;

    3. 拟定我局创建县级文明机关实施意见,成立领导小组,细化措施、落实责任。

    (二)组织实施阶段(7月下旬—10月)

    1.深入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勤下基层调研指导,积极“走进矛盾、破解难题”。

    2. 大力实施“阳光工程”建设,完善政务公开内容,规范依法行政行为;

    3.完善学习、值班、车辆管理等制度,增强照章办事的自觉性;

    4. 修订落实科室岗位目标责任制,做到目标到岗、责任到位、任务到人;

    5.积极营造用语文明、环境整洁、服务周到的工作环境。

    (三)申请考核(11月—12月)

    1.收集汇总创建成果;

    2.向县创建办公室提出检查考核申请;

    3.准备迎检工作。

    五、工作要求

    1.要认识到位。创建文明机关活动是进一步加强我局党风政风建设、执政能力建设和队伍素质建设的重要举措,是“作风建设年”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全体干部职工要统一思想,明确目标,积极投入到创建活动之中。切忌形式主义和与己无关思想。

    2.要加强领导。切实加强创建活动的组织领导,及时沟通联系县创建办,随时协调解决创建活动中出现的问题。根据责任分工,狠抓落实,谁承办谁负责、谁分管谁负责,确保创建活动顺利开展。

    3.要扎实工作。创建县级文明机关活动内容丰富,要求很高,来不得半点形式和虚假。每位干部职工要树立起全局意识和责任意识,立足本职,从小处着眼,大处入手,对照创建标准,在新形势下不断提高工作业务水平,不断提高群众满意度,真正做到“三优一满意”,推动局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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