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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绍兴县安监局2007年行风建设工作实施意见》的
通 知
各科室、监察大队:
现将《绍兴县安监局2007年行风建设工作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附件:绍兴县安监局2007年行风建设工作实施意见
二○○七年四月二十三日
主题词:安全生产 精神文明 实施意见 通知
附件:
绍兴县安监局2007年行风建设工作实施意见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中纪委七次全会和县纪委(扩大)会议精神,切实加强本局行风建设,建立和健全行风建设长效工作机制,经局党组研究,在全局开展行风建设工作,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坚持经济中心、推进率先发展”的总体要求,结合“两个更加”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突出以抓队伍、抓业务、抓服务为主线,标本兼治,纠建并举,切实加强行业作风建设。
二、总体目标
以“稳定保障和谐,安全推进和谐”为着力点,加强党风廉政教育,讲团结、讲廉洁,促进公正执法,弘扬正气,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确保安全生产监管工作顺利有序、保质保量完成,使全局各项工作上台阶,创新业。
三、工作措施
按照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安监部门的要求,结合本局工作实际,在加强行风建设中,重点在“四个进一步”上下功夫。
1、围绕行风效能建设,提倡优质服务,进一步增强服务的科学性、主动性、长期性。一是增强服务的科学性。改变“有违规就罚款,有隐患就停产”的行为,帮助企业科学分析原因,制订整改措施;完善网上信息传递和查询功能,实现监管执法“阳光作业”;畅通来电、来函、来访和电子邮件“四位一体”渠道,快速高效处理办结信访投诉案件。二是增强服务的主动性。深入基层,走进企业,开展安全生产培训教育;设立“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办证须知”指示牌,一门受理、限时办结,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降低群众办事成本。三是增强服务的长期性。以服务地方经济建设为中心,当好“企业的监护人”,积极为企业提供安全咨询、技术指导、教育培训、信息先导等方面的服务,真正把服务企业、服务基层变为自觉行动,并长期坚持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