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关于切实做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的通知
有关行政村:
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是新时期文化工作的一项创新工程,它主要是采用现代信息技术,对文化信息进行数字化加工和整合,通过网络最大限度地为社会公众享用的文化工程。现根据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07)48号文件精神,结合本镇实际,就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构筑和谐社会为目标,充分利用我镇被列入新型城镇,经济社会的较快发展,历史文化资源积淀深厚,文化村基本普及,电视和宽带等信息化基础设施比较完善的有利条件,使广大群众能够普遍享受到数字文化的服务,尽快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
二、工作目标。根据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的有关要求,我镇必须有60%以上的村达到标准,即安排金庄村、黄贤村、里木栅村、张家葑村、山下村、联合村、娄宫村、任家畈、阮港村、谢家坞村、古筑村、桃源村、兰亭村等13个村为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示范村。示范村必须拥有3台以上的计算机,供村民使用,并由专人管理。
三、工作步骤。根据有关精神要求和安排,5月10日参加由县统一组织的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基础业务培训,5月底以前必须配备好计算机及网线的安装工作,6月中旬接受县检查,7月初迎接省验收。
四、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为切实加强对全镇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建设工作的领导,成立兰亭镇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建设领导小组。组长:徐珠珍;副组长:李刚、徐朝良;成员:黄天明、倪国俊、新农村建设上述村指导员。各村要成立相应的组织,落实专门人员,以确保此项工作的顺利推进。
2、确保经费。为保证60%的村能如期完成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的建设任务,县镇给予85%的经费补助(限购置费一万元内),村也要拨出专项经费,确保任务的完成。
3、强化宣传。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是新时期文化工作的一项创新工作,是建设文化强镇、提高全民素质、构建和谐社会的基本内容。要帮助指导村民用好这一先进的文化工具,为我镇经济社会更快更好发展提供强大的智力支持和精神动力。
兰亭镇人民政府
二○○七年四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