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医共体单位:
为进一步完善医共体经济运行机制,实现医共体内部人财物的全面整合,充分发挥集团资源共建共享优势,提高医疗资源服务效率。根据国家财政法规和财务制度的规定和上级有关推进医共体建设要求,现就建立健全医共体财务统一预算管理、会计核算、支出审批、资产管理和成本绩效管理等财务管理制度,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预算管理
医共体应全面实行预算管理,建立健全医共体统一预算管理制度,组织编制医共体各成员单位年度财务预算,包括预算编制、审批、执行、调整、决算、分析和考核等制度。
医共体预算经医共体决策机构审议通过后上报区卫健局。区卫健局根据预算管理的有关要求对医共体申报的预算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审核批复。
各医共体应对预算执行情况分析,督促成员单位及时采取整改措施。逐步完善预算执行监管与考核机制,保障预算管理的战略导向作用得到落实。
二、会计核算
医共体会计核算应以成员单位为独立核算会计主体,设置独立账套,执行适用的会计制度,即牵头医院执行《医院会计制度》,其他成员单位执行《基层医疗机构会计制度》以及《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相关补充规定进行会计核算。开展会计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工作,集中办理款项收付、医保结算、绩效核算、会计凭证编制、运营成果核算等工作。
区别医院与基层医疗机构适用的会计制度,医共体应为各成员单位编制、报送独立财务报告。按需要设置并表层级,对医院、基层医疗机构分别进行合并财务报告。以牵头医院适用的会计制度为准,调整其他成员单位的财务报表,逐步实行医共体“一本账”报表体系。编制包括资产负债表、收入费用表、净资产变动表、基本数字及财务分析表等医共体合并财务报告,向牵头医院和区卫生健康局报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