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2020年法治柯桥建设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和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精神,及区委一届七次全体会议精神,以“八八战略”为统领,以“最多跑一次”改革为牵引,以“枫桥经验”为重要支撑,高水平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基本建成法治政府,加快形成与数字时代相适应的现代法治体系,努力为柯桥加快打造“绍兴大城市建设的排头兵、接轨沪杭都市圈的桥头堡”,奋力进军全国“十强区”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加强党对法治建设的全面领导
1.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一以贯之落实好习近平同志关于建设法治浙江的重要论述,加强学习、研究、阐述,指导推动法治柯桥建设实践。党政领导干部带头学法讲法,增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工作的能力。(区委依法治区办、区委党校、区委宣传部、区委组织部、区司法局、区教体局,列第一位的为牵头单位,下同)
2. 加强区委对法治柯桥建设的领导,充分发挥区委法治建设议事协调机构职能作用,健全各协调小组发挥作用的机制,加强对执法、司法、守法普法等工作的统筹协调。(区委依法治区办、区委办公室、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执法、司法、守法普法协调小组)
3. 组织编制《法治柯桥建设规划(2021-2025年)》(暂名)。分步骤组织实施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等专项行动,整体推进现代法治体系建设。〔重点工作,区委依法治区办、区建设法治政府(依法行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以下简称“区法治政府办”)〕
4. 组织开展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试点工作,强化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实。(重点工作,区委依法治区办、区委组织部)
5. 深入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学习宣传,组织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等系列活动,完成对宪法文化公园的提档升级。(区司法局、区委宣传部)
6. 加强备案审查制度和能力建设,更高质量、更高水平实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区委办公室、区人大监察司法工委、区司法局按职责分头落实)
7. 健全党的工作机关承担行政管理职责的机制。(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委统战部按职责分头落实)
8. 严格执行党内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狠抓党内法规执行工作,重点推进党组规范性文件和镇(街道)党内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提质扩面。(区委办公室)
9. 稳妥有序推进党务公开工作,加大党内制度公开力度,建立健全党委重大政策举措解读和发布机制。(区委办公室、区委宣传部)
二、推动基本建成法治政府
10. 全面完成《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和《县乡法治政府建设行动计划(2018—2020年)》确定的各项任务,补齐工作短板,基本建成与高水平全面小康社会相适应的法治政府。〔重点工作,区法治政府办,各镇(街道)、区级各有关单位〕
11. 强化“最多跑一次”改革法治保障,深入推进简政放权、减证便民,发布行政许可事项目录(年本),深化“无证明化”改革,推进“无证明城市”建设。(重点工作,区司法局、区委改革办,区级各有关单位)
12. 实施一般企业投资项目审批“最多80天”改革。加强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实施指导,推动“非禁即入”普遍落实。(区发改局、区商务局、区自然资源分局、区建设局、区行政审批局)
13. 全面推进证照分离、常态化企业开办全流程“一件事”一日办结。(区市场监管局)
14. 认真贯彻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暂行程序条例》和《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组织实施重大行政决策法治化建设专项行动。推动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化管理全覆盖,明确合法性审核责任,健全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法治论证和法律风险评估机制,确保未经合法性审核或者经审核不合法的不得提请审议。建立重大行政决策档案管理制度。〔重点工作,区委办公室〈区档案局〉、区政府办公室、区司法局,各镇(街道、开发区),区级各有关单位〕
15. 推动全省行政规范性文件信息管理系统在我区的应用,以信息化手段规范和优化文件管理流程,加强合法性审核工作,提升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的法治化水平。〔区司法局、各镇(街道)、区级各有关单位〕
16. 强化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刚性约束,建立制度壁垒投诉解决协调机制。强化反不正当竞争执法,重点加强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查处力度。(重点工作,区市场监管局)
17. 加大食品药品安全、安全生产、生态环境、金融安全、知识产权保护等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强化行政机关与司法机关的工作联动,加大严重违法行为处罚力度,通报和曝光一批大案要案。(区市场监管局、区应急管理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金融办按职责分头落实)
18. 全面推进市场监管领域部门及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区市场监管局、区级各有关单位)
19. 加快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落实监管事项、处罚事项、职责边界“三张清单”,完成全省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执法力量整合,健全执法联动、执法配合、执法争议协调机制,探索建设联合执法指挥平台。(重点工作,区综合执法局、区委编办、区生态环境分局、区市场监管局、区文广旅游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农业农村局)
20. 科学提出重大建设项目推进计划,确保重大项目建设依法高效推进。〔区发改局,各镇(街道、开发区),区级各有关单位〕
21. 宣贯落实征地、拆迁、拆违和美丽城镇建设等涉法事务清单,依法规范涉法事务共性问题。(区自然资源分局、区建设局、区综合执法局按职责分头落实)
22. 深入推进镇(街道)一支队伍管执法改革,健全配套制度机制。(重点工作,区综合执法局、区委编办、区级各有关单位)
23. 加强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推动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落地见效,规范执法自由裁量权,探索推广“教科书式执法”“综合查一次”“一次到位”、非现场执法以及轻微违法告知承诺制、说理性执法等执法机制和执法方式。〔区司法局、各镇(街道)、区级各有关单位〕
24.全面运行全省统一行政执法监管平台(掌上执法),推动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互联网+监管”平台与公共信用信息平台互联互通,实施“互联网+信用监管”。(区市场监管局、区发改局、区大数据中心、区司法局、区级各有关单位)
25. 加强行政执法案例指导工作,发布一批行政执法指导案例和违法典型案例。(区司法局、区级各有关单位)
26. 加强行政争议预防和化解工作,深化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健全行政争议府院联动调解机制,提高政府部门和镇(街道、开发区)负责人出庭应诉率,加大行政机关败诉案件通报力度,争取全区行政争议发案量、败诉率实现“双下降”。〔重点工作,区司法局、区法院、区检察院、各镇(街道、开发区)、区级各有关单位〕
27. 持续深入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更加注重需求导向,深化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制度,落实政务舆情回应责任,有效规制滥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权行为,提升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区政府办公室、各镇(街道、开发区)、区级各有关单位〕
三、强化公平正义司法保障
28. 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健全侦查权、检察权、审判权、执行权相互配合相互制约的运行机制,进一步提升司法质效和公信力。(重点工作,区委政法委、区法院、区检察院、区公安分局、区司法局、区国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