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镇(街道、开发区),区机关各部门(单位):
现将《绍兴市柯桥区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落实。
中共绍兴市柯桥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中共绍兴市柯桥区委组织部
绍兴市柯桥区普及法律常识办公室
2019年12月27日
绍兴市柯桥区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办法(试行)
第一条 为全面推进法治柯桥建设,切实增强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关于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学法用法工作的意见》文件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参加任前法律知识考试的对象为拟提拔为或转任重要岗位的科级领导干部(拟提拔为区委组织部部管干部的干部参照执行)。
区人大常委会任命的科级领导干部按照其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执行。
第三条 考试一般安排在拟提拔任职的公示期内。
第四条 考试内容为法治建设理论和相关法律法规。
法治建设理论为:法律基本理论知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理论,法治绍兴建设重要文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