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绍兴市 > 柯桥区 > 正文

柯桥城区渔业资源捕捞权市场化运作实施办法

2021-06-03 柯桥区 收藏
朗读

为进一步加强柯桥城区渔业资源的保护和利用,持续改善柯桥城区水域水质和生态环境,依法有序推进柯桥城区渔业资源捕捞权规范化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原《柯桥城区渔业资源捕捞权市场化运作实施办法》(绍柯农发〔2014〕96号)基础上,修订制定本办法。

一、市场化运作的意义

(一)实施控制性捕捞,防止城区水域污染。

2010年以来,区政府对柯桥城区水域逐步进行回租实行统一管理,并积极开展渔业增殖放流,使得水体绿藻、浮游生物得到较好控制,城区水质已明显改善。为了防止一年生及其他特定渔业资源(泛指鲢鱼、鳙鱼)的死亡对水体造成二次污染,必须继续实行适时、有序的控制性捕捞,以带出或削减水体中特定渔业资源所转化的氮、磷等营养物质,防止水体富营养化,也为放流食藻性鱼类留出充足水体空间,达到“以鱼控藻、以鱼减污、以鱼养水”的目的。为此,每年必须组织开展渔业资源的控制性捕捞,采取轮捕轮养方式,有效控制和减少城区水域内源污染。

(二)实行渔业资源捕捞权市场化运作,提高柯桥城区渔业资源管理水平。

为加强对柯桥城区渔业资源的保护和管理,避免滥捕滥捞行为,必须科学、合理、有序地控制捕捞强度,规范渔业资源捕捞秩序。2014年12月,区农业局制定并提交区政府常务会议通过了《柯桥城区渔业资源捕捞权市场化运作实施办法》,由区城管办依法对城区水域渔业资源捕捞权实施了公开拍卖,并签订了为期五年的出让协议,由中标主体对城区水域的捕捞生产秩序、安全生产进行自治管理。区城管办根据原县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柯桥主城区水域管理的专题会议纪要》(纪要〔2012〕67号)精神,对合同履行及中标主体实施捕捞的行为进行了有效监管。五年来,城区水域基本实行了适时、有序的控制性捕捞,水体水质、渔业资源的保护和可持续利用等都得到明显改善,基本达到了渔业增产、渔民增收的目的。

二、基本原则

(一)依法有序、公开拍卖、公平竞争、社会监督。

(二)坚持“收支两条线”管理,强化日常监督考核的原则。

(三)依法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水资源、渔业资源相结合的原则。

三、拍卖运作管理规定

(一)柯桥城区渔业资源捕捞权的取得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的有关规定,按照柯桥城区渔业资源的实际,确定拍卖标的,委托拍卖公司依法拍卖。

(二)渔业资源参与公开拍卖的对象(竞买人)要求

须持有有效的柯桥区渔业捕捞许可相关证件。

(三)拍卖的范围及相关标的和要求

1.柯桥城区水域具体范围为东至镜水路,南至浙东古运河,西至小佐路,北至钱陶公路,面积6646亩(其中位于之江学院规划红线内的包家大池和湖门村河两处水域合计221.7亩捕捞权不作拍卖,其河道保洁等相关管理职责由华舍街道负责)。

2.捕捞权出让期限为:暂定2020年2月1日至2025年1月31日。(注:根据实际拍卖时间作相应调整。)

3.须遵守的捕捞方式、捕捞渔具、捕捞时间等规定:

(1)每年4月1日至5月31日为柯桥区外荡禁渔期,禁止捕捞一切天然鱼类。

(2)起捕标准(其数以上):鲢鱼1250克/尾,鳙鱼1500克/尾,草鱼500克/尾,鲤鱼200克/尾,鲫鱼100克/尾,甲鱼250克/只,鳊鱼250克/尾,河蟹75克/只,其它鱼类的起捕标准按省市相关标准执行。

(3)渔具规定:严格按照《渔业法》《浙江省渔业管理条例》的规定执行。严禁使用电鱼、毒鱼、炸鱼等严重损害渔业资源的渔具。禁止使用地笼网、扒螺丝、虾帚等违反渔业生态保护的作业方式捕捞,限制使用大拉网,大、小丝纤等及其它有碍风景瞻观、有碍水上交通安全的作业方式进行捕捞。

(4)捕捞时间:大网围捕一般应安排在每年10月1日前后、元旦前后及春节前后进行,平时零星捕鱼在每周五、六晚上21点后进行。为控制平时捕捞强度,平时每次投入捕捞作业的渔船总吨位控制在15吨以内。

4.起拍价为每年伍拾伍万元整,总计275万元。现有渔业资源不作评估,归中标主体所有。竞买押金为20万元整,竞买押金在拍卖前交纳,拍卖后竞买押金转为履约保证金,中标主体不遵守拍卖须知中规定条款,管理方有权纠正,纠正费用从履约保证金中冲减。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绍兴市 > 柯桥区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keqiaoqu/20210603/205081.html

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打开微信扫一扫左边的二维码或者微信公众号搜索"宁波政策",关注我们,将不定期推送相关宁波政策信息。

站点关键词

         
  • 宁波政策 宁波政策企业服务平台 宁波政策平台 宁波政策服务平台 宁波房贷政策 社保新政策 二胎政策 形势与政策论文 养老保险新政策 农村养老保险新政策 养老金新政策 形势与政策 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宁波补贴政策 宁波落户政策 宁波购房政策 宁波购房政策 宁波限购政策 宁波限售政策 宁波人才政策 宁波公积金政策 宁波贷款政策 宁波限购政策2017 宁波企业政策 宁波医保政策 宁波二套房政策 宁波买房政策 宁波拆迁政策 宁波创业政策 宁波上牌政策 宁波养老政策 宁波房产政策 宁波退休政策 宁波限贷政策 宁波中考加分政策 宁波税收优惠政策 宁波购车政策 宁波公积金贷款政策 宁波高考政策 宁波买车政策 宁波退税政策 宁波光伏政策 宁波市限购政策 宁波电商政策 宁波人才引进政策 宁波招商政策 宁波租赁政策 宁波象山政策 宁波会展政策 宁波民宿政策 宁波楼市政策 宁波市落户政 宁波楼盘政策 宁波梅山税收优惠政策 退伍军人补贴新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