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局属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浙江省农产品质量安全规定》等法律法规,全面掌握我区地产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增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针对性,及时查处农产品质量安全违法行为,保障农产品消费安全,根据《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2020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的通知》(浙农质发[2019]23号),《绍兴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做好2020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现就做好我区2020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通知如下:
一、监测重点和任务
(一)监测任务。依据实际监管主体数量与日常监管需要,2020年计划全年抽检农产品12650批次。区级完成定量抽检400批次,其中监督抽检150批次;镇(街道)及基地实验室完成定性检测12250批次,其中涉农镇街农残快速检测不少于350批次,详细安排见附件1。定量检测任务必须由已通过计量认证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资格认定的检测机构承担。
(二)监测对象和范围:全区范围内种养殖基地及其他具有一定规模的农产品种养殖单位,包括农产品、水产品、畜禽产品(含尿液、血液)三大类。对上一年度出现监测不合格的生产主体,应加大抽检力度。
(三)监测参数:参照2020年浙江省农业农村厅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检测项目执行。
二、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镇(街道)和局属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农产品质量抽检工作,要落实人员,确保高质量完成农产品质量安全抽检工作。镇 (街道) 配合上级部门开展抽样,负责本辖区内地产农产品的快速检测,如实登记样品来源(附件2),将检测结果上传至柯桥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溯源平台,并将检测室按要求向公众免费开放。定性检测要加强靶向性,加大对草莓、杨梅、葡萄、水蜜桃、猕猴桃、蓝莓等水果的监测筛选力度,根据重点时段、重点品种以及病虫害用药情况来开展对毒死蜱、啶虫脒、氟喹诺酮类等参数的检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