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村(社区)、企事业单位:
国务院决定于 2020 年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为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国发〔2019〕24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七次人口普查的通知》(浙政发〔2019〕31 号)、《绍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七次人口普查的通知》(绍政发〔2020〕1 号)、《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七次人口普查的通知》(绍柯政发〔2020〕3号)要求,切实做好兰亭街道第七次人口普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改革发展的决策部署,坚持实事求是、改革创新,科学设计、精心组织,周密部署、依法实施,确保第七次人口普查数据真实准确,全面客观反映兰亭街道人口发展状况。
(二)普查目的。第七次人口普查将全面查清兰亭街道人口数量、结构、分布、城乡住房等方面情况,为完善人口发展战略和政策体系、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科学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科学准确的统计信息支持。
二、普查内容和时间
普查主要调查人口和住户的基本情况,内容包括:姓名、公民身份号码、性别、年龄、民族、受教育程度、行业、职业、迁移流动、婚姻生育、死亡、住房情况等。
普查标准时点是 2020年11月1日零时。
三、组织实施
第七次人口普查涉及范围广、参与单位多、技术要求高、工作难度大,各村(社区)、企事业单位要充分认识其重要性和艰巨性,切实增强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认真做好普查的宣传动员和组织实施工作。
按照国务院确定的“全国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原则,成立兰亭街道第七次人口普查领导小组,负责普查组织实施中重大问题的研究和决策。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兰亭街道办事处社会事务服务管理办公室,落实有关单位工作人员联合组建,负责普查的组织实施。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能分工,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共同做好普查工作,特别是对普查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及时采取措施予以解决。
各村(社区)、企事业单位要按照国务院和省、市、区政府、街道办事处的统一部署,建立相应的工作机制、明确普查工作分管负责人和工作人员;要充分发挥村(社区)的作用,广泛引导、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并认真配合做好普查工作。
四、经费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