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
为深入贯彻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高水平推进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建设,根据《浙江省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建设行动计划》《浙江省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建设导则》和《浙江省省级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管理考核办法(试行)》精神,决定开展 2020年度省级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以下简称“综合体”)申报工作。经省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
二、申报条件
申报建设省级综合体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特色产业集聚度高、产业规模大。产业具有较强的技术创新能力、产业配套能力、市场竞争力,中小企业量大面广,产业基础能力和产业链水平需要提升,科技创新与服务需求迫切,能够培育一批龙头企业或高成长性的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形成龙头骨干企业与上下游中小企业协同融通的完整产业链条。
(二)在产业公共创新和服务方面具有较好工作基础。按照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理念,有效建设与整合融合科技创新服务、检验检测、中小企业服务、知识产权服务、人才服务等公共服务载体,引进集聚大院名校共建创新载体,深化完善科技金融服务,完善产业创新链与服务链,为产业集群培育提供全链条、综合性创新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