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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开化县2006年度
机关效能建设考核办法》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纪委,经济开发区党委、纪委,县级机关各部门党组织、纪检监察组织:
《开化县2006年度机关效能建设考核办法》已经县纪委常委会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开化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开 化 县 监 察 局
2006年5月8日
主题词:机关效能建设 2006年度 考核办法 通知
抄送:市纪委、市监察局,县委,县政府
抄送:县人大,县政协
中共开化县纪委办公室 2006年5月8日印发
开化县2006年度机关效能建设考核办法
为加强机关效能建设,促进机关转变作风,增强服务意识,确保政令畅通,实现政府提效,推动我县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根据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订本办法。
一、组织领导
机关效能建设考核工作由县机关效能建设工作办公室负责,县纪委(监察局)具体组织实施。
二、考评对象和内容
考核对象为各乡镇、县级机关各部门。
乡镇考核总分为150分,实际考核得分按10%进行计分。其中组织领导40分;工作作风及效率40分;依法行政30分;执行规章制度40分。
部门考核总分为60分,实际考核得分按10%进行计分。其中组织领导10分;工作作风及效率20分;依法行政10分;执行规章制度20分。
三、考核方法
考核采取平时掌握和年终考核相结合。平时掌握,以完成县委、县政府、县纪委(监察局)及机关效能监察投诉中心交办的工作任务为重点内容。年终考核,结合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进行。
本考核办法由县纪委(监察局)负责解释。
2006年度乡镇机关效能建设考核细则(一)
内 容 | 分值 | 基 本 要 求 | 评 分 标 准 | 自评分 | 核查分 | 合
计 |
组
织
领
导 | 40 | 认真贯彻上级关于机关效能建设的部署和要求,明确领导班子成员的责任,落实分工,并抓好落实。 把机关效能建设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全年党委(党组)听取汇报、分析研究本单位机关效能建设工作至少两次。 组织本单位工作人员认真学习效能建设文件,加强职业道德教育。 认真办理上级交办的投诉件,协助、配合投诉调查。
| 1、没有明确责任分工,组织实施不得力的,扣2分。 2、没有制定年度工作目标,没有召开会议进行部署的,扣3分。 3、全年未开展职业道德教育的,扣2分。 4、对上级交办的投诉件未按期限办结,又不说明原因或原因不成立的,每起扣5分;拒不办理的,每起扣10分。 5、工作创新,富有特色,其做法被县推广,加4分,被市推广,加6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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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
作
作
风
及
效
率 | 40 | 树立“以人为本,竭诚服务”、“群众满意就是机关的工作标准”的理念,切实增强服务意识。 实行服务承诺,公开服务内容,使用文明用语,文明办公。 增强大局意识,对上级的决定、上级交办的事项,能结合实际,雷厉风行,没有中梗阻,努力消除办事拖拉、工作推诿、政令不畅等问题。 坚持求真务实,深入基层,深入群众,主动为群众办好事、做实事、解难事。 精简办事环节,公开办事程序、办事标准和办事结果。 办事效率高,服务质量好,群众满意无投诉。 | 1、因服务意识差引起群众投诉,每起扣3分。 2、因服务承诺不兑现引起群众投诉,每起扣3分。 3、因办事拖拉、工作推诿引起群众投诉,每起扣3分。 4、因办事程序、办事标准和办事结果不公开引起群众投诉,每起扣3分。 5、因办事效率低引起群众投诉,每起扣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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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度乡镇机关效能建设考核细则(二)
内 容 | 分值 | 基 本 要 求 | 评 分 标 准 | 自评分 | 核查分 | 合
计 |
依
法
行
政 | 30 | 认真学习贯彻《行政许可法》,切实增强依法行政意识,坚决纠正有法不依、执法不严、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保证政令畅通。 坚持依法行政,克服部门利益权利化倾向,无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发生。 规范工作人员从政行为,切实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缺位、错位、越位等问题,确保职能到位。 | 1、依法行政意识淡薄,政令不畅,扣2分。 2、不依法行政,损害群众利益,引起群众投诉的,每起扣3分。 3、因工作人员“不作为”、“乱作为”被群众投诉的,每起扣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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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执
行
规
章
制
度 | 40 | 建立切实可行、比较规范的内部管理制度,做到用制度管人、管事。 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办事公示制、服务承诺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否定报备制、同岗代替制、首问负责制、绩效考评制和失职追究制,同时,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各项制度真正落到实处。 认真执行县委县政府“五条禁令”,对本单位工作人员违纪行为能主动作出处理,无执纪不严现象。 积极主动向县纪委提供信息,每月上报1篇信息。 | 1、未建立内部管理制度的,扣2分。 2、执行十项效能制度不到位引起群众投诉的,每起扣3分。 3、违反机关效能建设规定,被县查处及通报批评的,每起扣5分;被市暗访到的,每起扣10分;被市以上通报批评的,该项不得分。 4、未完成上报信息任务,扣2分,其上报信息被市纪委采用,加2分,被省纪委采用,加4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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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度县级机关效能建设考核细则(一)
内 容 | 分值 | 基 本 要 求 | 评 分 标 准 | 自评分 | 核查分 | 合
计 |
组
织
领
导 | 10 | 认真贯彻上级关于机关效能建设的部署和要求,明确领导班子成员的责任,落实分工,并抓好落实。 把机关效能建设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全年党委(党组)听取汇报、分析研究本单位机关效能建设工作至少两次。 组织本单位工作人员认真学习效能建设文件,加强职业道德教育。 及时办理上级交办的投诉件,协助、配合投诉调查。 | 1、没有明确责任分工,组织实施不得力的,扣1分。 2、没有制定年度工作目标,没有召开会议进行部署的,扣1分。 3、全年未开展职业道德教育的,扣1分。 4、对上级交办的投诉件未按期限办结,又不说明原因或原因不成立的,每起扣1分;拒不办理的,每起扣2分。 5、工作创新,富有特色,其做法被县推广,加4分,被市推广,加6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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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
作
作
风
及
效
率 | 20 | 树立“以人为本,竭诚服务”、“群众满意就是机关的工作标准”的理念,切实增强服务意识。 实行服务承诺,公开服务内容,使用文明用语,文明办公。 增强大局意识,对上级的决定、上级交办的事项,能结合实际,雷厉风行,没有中梗阻,努力消除办事拖拉、工作推诿、政令不畅等问题。 坚持求真务实,深入基层,深入群众,主动为群众办好事、做实事、解难事。 精简办事环节,公开办事程序、办事标准和办事结果。 办事效率高,服务质量好,群众满意无投诉。 | 1、因服务意识差引起群众投诉,每起扣2分。 2、因服务承诺不兑现引起群众投诉,每起扣2分。 3、因办事拖拉、工作推诿引起群众投诉,每起扣2分。 4、因办事程序、办事标准和办事结果不公开引起群众投诉,每起扣2分。 5、因办事效率低引起群众投诉,每起扣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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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度县级机关效能建设考核细则(二)
内 容 | 分值 | 基 本 要 求 | 评 分 标 准 | 自评分 | 核查分 | 合
计 |
依
法
行
政 | 10 | 认真学习贯彻《行政许可法》,切实增强依法行政意识,坚决纠正有法不依、执法不严、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保证政令畅通。 坚持依法行政,克服部门利益权利化倾向,无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发生。 规范工作人员从政行为,切实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缺位、错位、越位等问题,确保职能到位。 | 1、依法行政意识淡薄,政令不畅,扣1分。 2、不依法行政,损害群众利益,引起群众投诉的,每起扣2分。 3、因工作人员“不作为”、“乱作为”被群众投诉的,每起扣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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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
行
规
章
制
度 | 20 | 建立切实可行、比较规范的内部管理制度,做到用制度管人、管事。 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办事公示制、服务承诺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否定报备制、同岗代替制、首问负责制、绩效考评制和失职追究制,同时,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各项制度真正落到实处。 认真执行县委县政府“五条禁令”,对本单位工作人员违纪行为能主动作出处理,无执纪不严现象。 积极主动向县纪委提供信息,每月上报1篇信息。 | 1、未建立内部管理制度的,扣1分。 2、执行十项效能制度不到位引起群众投诉的,每起扣2分。 3、违反机关效能建设规定,被县查处及通报批评的,每起扣3分;被市暗访到的,每起扣6分;被市以上通报批评的,该项不得分。 4、未完成上报信息任务,扣2分,其上报信息被市纪委采用,加2分,被省纪委采用,加4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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