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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2021-2022年度松材线虫病疫情除治工作的通知

2021-11-08 江山市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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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为做好2021-2022年度松材线虫病疫情除治工作,努力实现疫情面积、死树数量、疫点个数三下降,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目标,切实增强松材线虫病疫情除治责任

按照浙江省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五年攻坚行动计划,我市位列全省中型疫区,“十四五”期间打好“疫情围剿战”,内防扩散、外防输入,持续保持疫情发展下降趋势,逐步拔除疫点、降低病死树数量、大幅压缩疫情发生面积。至2025年,疫情面积、病死树数量双减半,拨除乡镇疫点5个以上。同时我市纳入国家高度关注的黄山疫情防控区。因此,各乡镇(街道)要从生态文明建设、碳达峰碳中和的高度提高认识,依法履行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治职责,切实增强“属地管理”防治责任。要将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治作为乡镇(街道)重要工作,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统筹林业干部、联村干部、村干部、护林员力量,明确分工、各负其责。要切实做到疫情明、全域除、全程管,及时、全面、彻底实现疫木“清零”,强化山场清理、疫木运输、无害化处理、安全利用等全过程精准管控,高质量开展疫情除治。要切实做好国土绿化示范试点项目退化林修复工程、古松大松保护工程、健康森林工程、黄山疫情防控工程等项目建设,不断压缩和控制疫情发生面积。对未能实现疫情逐年下降的乡镇(街道),将约谈乡镇(街道)主要领导。

二、细化落实,及时做好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治各项准备

(一)制定政府采购方案。2021-2022年度松材线虫病疫情除治(枯死松树清理)实行各乡镇(街道)属地管理、统一除治。政府采购服务由各乡镇(街道)设标和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清理量按秋季疫情普查枯死松树量每株0.8—1吨测算,按单个标段清理量700吨以内确定标段数和相应标段清理范围(村名)。清理单价按标段难易程度分680—700元/吨、730—750元/吨、780—800元/吨三档进行最高限价控制。为及时对新增疫情村落实除治,各标段清理范围后加“等”字;对增量超过采购量10%的,应当重新报批落实二次采购。政府采购方案务必于10月12日前报市森防站。

2021年退化林修复项目和古松大松保护项目由市林业局直接落实招标,各乡镇(街道)做好建设场地无障碍施工、疫木管理等保障工作。

(二)采购招标。采购方案经市森防站审核平衡后,由市林业局、市财政局联合下达清理任务和资金分配计划,市林业局委托中介机构统一进行竞争性谈判招标。对于除治总额30万元以内的,可由乡镇(街道)组织招标,也可报市林业局统一进行招标。清理单位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同一家清理单位在全市最多中两个标段且不能在同一乡镇(街道)。各乡镇(街道)依据招标结果,与相应的中标清理单位签订政府采购合同,落实疫情除治工作。

2021年退化林修复项目按照项目设计批复和作业设计进行工程或竞争性磋商招标,退化林修复项目中标单位不再参加疫情除治招标,或疫情除治的中标单位不再参加退化林修复项目招标。

签订合同时,中标单位必须提供所需作业人员不低于50万元/人保额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三)疫木价格。疫情除治枯死松树和退化林修复采伐松树均为疫木,必须定点除治处理。最低收购价为:小头直径5厘米(含)以上的松疫木材330元/吨;造材1米、2米长,小头直径12厘米(含)以上的松疫木段400元/吨;大头直径5厘米以下的松疫木枝150元/吨。返还林农价款:松疫木(不含枝桠)330元/吨,枝桠不返还林农价款。

(四)疫木处理定点企业收购。除治期内(2021年10月至2022年4月底),疫情除治枯死松树、退化林修复采伐松树划分定点处理企业收购。浙江德厦木业负责疫情除治枯死松树疫木段收购,江山源创木业、江山华洋木业负责疫情除治枯死松树疫木材、疫木枝收购;江山宏和木业负责退化林修复采伐松树疫木段收购,江山丽人木业负责退化林修复采伐松树疫木材、疫木枝收购。

三、强化督导,从严落实松材线虫病疫情除治标准

(一)疫情除治(枯死松树清理)

1.除治对象和范围。除治对象为枯死松树、濒死松树,不包括已腐烂或者枯死两年以上松树。除治范围包括辖区内景区、部队以及插花山等所有山场。

2.除治标准。伐桩高度低于5厘米并剥皮,松材、松枝全部下山,并运入定点处理企业除害处理。大头直径5厘米以下松枝单独捆扎下山。各标段松枝重量不得少于清理总量的15%。

(二)退化林修复

1.修复对象和方式。经前期申报和规划,对设计范围内已发生松材线虫病山场采用更替、抚育修复方式,伐除松树,抚育阔叶树,营造或补植弘森槐、木荷、枫香等树种,更替修复的重要部位进行合理彩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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