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江北政策 > 江北区市场监管局 > 正文

宁波市江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明确区行政服务中心市场监督管理窗口审批权限的意见

朗读

慈城分局,各市场监管所、机关各部门:
  为确保区行政服务中心市场监督管理窗口的有效运作,根据区委、区政府要求,现对区行政服务中心市场监督管理窗口的审批权限作如下明确:
  一、窗口受理权限
  1.企业登记事项,具体包括: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及其分支机构的名称预先核准;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及其分支机构的注册登记;内资公司股权出质登记;受委托承担外商投资企业及分支机构、来华从事经营活动的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的注册登记和外商投资的公司股权出质登记;承担外资企业的名称预先核准;
  2. 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及其分支机构的《食品流通许可证》许可申请;
  3. 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及其分支机构的《餐饮服务许可证》许可申请;
  4.《药品(零售)经营许可证》(含GSP)的许可申请、《药品(批发)经营许可证》(除经营范围、地址)的变更、执业药师注册、科研和教学单位毒性药品购用许可;
  5.户外广告登记事项;
  6.组织机构代码证申请;
  7.工业产品、计量、特种设备等行政许可和行政审批工作。
  二、工作要求
  1.进入区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审批的事项,应按照区审管办工作要求,一律在窗口受理、办结完成,部门内其他职能科室不再受理。
  2.窗口工作人员要认真负责,严格按照事项法定程序把关审核、审批,依法登记。
  3.各事项必须在公开的承诺期限内办结。
  4.窗口接到区审管办参加联合审批通知后,要及时告知部门有关单位、科室人员参加。参加联审人员在联审结束后应将审批结果及时告知窗口,由窗口回复区审管办。
  附件:宁波市江北区行政服务中心市场监督管理窗口审批事项公开表

  宁波市江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5年6月9日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江北政策 > 江北区市场监管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jiangbeiqushichangjianguanju/20181011/5296.html

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打开微信扫一扫左边的二维码或者微信公众号搜索"宁波政策",关注我们,将不定期推送相关宁波政策信息。

站点关键词

         
  • 宁波政策 宁波政策企业服务平台 宁波政策平台 宁波政策服务平台 宁波房贷政策 社保新政策 二胎政策 形势与政策论文 养老保险新政策 农村养老保险新政策 养老金新政策 形势与政策 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宁波补贴政策 宁波落户政策 宁波购房政策 宁波购房政策 宁波限购政策 宁波限售政策 宁波人才政策 宁波公积金政策 宁波贷款政策 宁波限购政策2017 宁波企业政策 宁波医保政策 宁波二套房政策 宁波买房政策 宁波拆迁政策 宁波创业政策 宁波上牌政策 宁波养老政策 宁波房产政策 宁波退休政策 宁波限贷政策 宁波中考加分政策 宁波税收优惠政策 宁波购车政策 宁波公积金贷款政策 宁波高考政策 宁波买车政策 宁波退税政策 宁波光伏政策 宁波市限购政策 宁波电商政策 宁波人才引进政策 宁波招商政策 宁波租赁政策 宁波象山政策 宁波会展政策 宁波民宿政策 宁波楼市政策 宁波市落户政 宁波楼盘政策 宁波梅山税收优惠政策 退伍军人补贴新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