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慈城分局,各市场监管所、各有关单位:
为了进一步做好维护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的工作,充分发挥市场监督管理局举报投诉处理中心、消保委消费教育指导作用和经营者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积极性,加快处理投诉速度,提高消保工作的效率,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办法》的相关规定,经宁波市江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和江北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联合研究,决定在江北区部分汽车4S店及商超企业建立消费维权联络站绿色通道和联络员制度,现在明确双方责任,考察评选的基础上,批准在宁波润达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等27家企业设立“江北区消费维权联络站”。
希望以上单位设立消费维权联络站后,健全工作制度,落实专人负责,按举报投诉处理中心和消保委的要求,热情、快速、依法处理好消费者投诉,为营造放心消费环境作贡献。
附件:“江北区消费维权联络站”名单
宁波市江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宁波市江北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2015年3月9日
附件:
“江北区消费维权联络站”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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