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江东路(环城北路-机场路)工程项目(江北段)房屋征收公告
朗读
因基础设施建设公共利益需要,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浙江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宁波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宁波市人民政府令第219号)等有关规定,本人民政府依法作出姚江东路(环城北路-机场路)工程项目(江北段)房屋征收决定(北区政房征决〔2020〕第02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具体门牌为:北郊路175号(部分部队房屋)、环城北路西段508号(宁波市园林管理处部分)、环城北路西段538号(甬江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部分)。如有出入,以区人民政府公布的征收范围为准。涉及房屋总建筑面积约0.34万平方米,被征收非住宅总户数3户。
上述范围内的被征收房屋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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