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江南岸滨江休闲带(环城北路-机场路)工程项目(江北段)房屋征收公告
朗读
因基础设施建设公共利益需要,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浙江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宁波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宁波市人民政府令第219号)等有关规定,本人民政府依法作出姚江南岸滨江休闲带(环城北路-机场路)工程项目(江北段)房屋征收决定(北区政房征决〔2020〕第01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为:东至姚江,南至环城北路,西北至姚江公园(不含),具体门牌为:环城北路西段498号、498-1号、498-2号、500号,北郊路167号、169号、170号、171号、173号。如有出入,以区人民政府公布的征收范围为准。涉及房屋总建筑面积约1.21万平方米,被征收住宅23户、非住宅7户。
上述范围内的被征收房屋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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