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创港核心区块旧城区改建项目房屋征收补偿方案

朗读

一、征收目的

 

因文创港核心区块旧城区改建项目需要,对征收范围内的房屋予以征收,符合《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八条旧城区改建公共利益情形。

 

二、征收范围

 

征收范围为:东至宁波丰群食品有限公司(不含),西至规划定英路,南至甬江,北至大庆北路范围内的国有土地上房屋(除基督江北堂,下白沙路11号、24号部队房屋土地及往年已征收、拆迁或收储的房屋土地外)。具体门牌为:大庆北路39号(浙江省宁波海洋渔业公司(海峰)、浙江省宁波海洋渔业公司(远洋)、宁波远洋渔业有限公司);大庆北路209-7号(宁波海裕渔业有限公司);大庆北路209-8号(宁波海丰远洋渔业有限公司);大庆北路347号(浙江省盐业集团宁波市盐业有限公司);下白沙路1号(宁波市粮食局白沙粮库);下白沙路13号(宁波市江北粮油公司);下白沙路24号(宁波市航运代理公司);下白沙路55号对面(宁波市江北欣鸿仓储货运代理有限公司);下白沙路55号对面(浙江省木材公司宁波分公司);下白沙路55号全部(叶文禹);下白沙路101号(宁波特产棉花有限公司);下白沙路101号(宁波市甬江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下白沙路108号(王宝兴);下白沙路110号(舟山市商业(集团)总公司宁波办事处);下白沙路(压赛村经济合作社);下白沙路13号(宁波市江北区房产管理处)。如有出入,以区人民政府公布的征收范围为准。

 

三、调查基本情况

 

本项目涉及被征收非住宅总户数44户。涉及房屋总建筑面积约7.7万平方米,其中未经登记建筑面积约1.3万平方米。被征收房屋地段等级为二、三级。

 

四、补偿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浙江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浙江省人大常委会公告第14号)、《宁波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市政府令第219号,根据20181213日市政府令第244号《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政府规章的决定》和2019819日市政府令第248号《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宁波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决定》修正)、《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宁波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补助、奖励规定的通知》(甬政发〔201852号)等相关规定。

 

五、房屋用途和面积确定

 

(一)被征收房屋用途,按房屋所有权证记载的用途确定;房屋所有权证未记载用途或者经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依法批准改变用途,但未作房屋用途变更登记的,按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批准的用途认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199041日施行前已改变用途,并按改变后的用途延续使用的房屋,按改变后的用途认定。其中改变为商业用途的,应当取得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199041日以后,未经城市规划、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按原房屋用途认定。

 

(二)被征收房屋的建筑面积,按被征收房屋所有权证或者其他合法的房产凭证记载的建筑面积认定。

 

(三)征收范围内的未经登记建筑按照《宁波市市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建筑调查补偿办法》(甬政办发〔201413号)进行补偿。

 

六、非住宅补偿方案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江北政策 > 江北区房屋征收管理服务中心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jiangbeiqu/jiangbeiqufangwuzhengshouguanlifuwuzh/2019/0918/25328.html

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打开微信扫一扫左边的二维码或者微信公众号搜索"宁波政策",关注我们,将不定期推送相关宁波政策信息。

站点关键词

         
  • 宁波政策 宁波政策企业服务平台 宁波政策平台 宁波政策服务平台 宁波房贷政策 社保新政策 二胎政策 形势与政策论文 养老保险新政策 农村养老保险新政策 养老金新政策 形势与政策 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宁波补贴政策 宁波落户政策 宁波购房政策 宁波购房政策 宁波限购政策 宁波限售政策 宁波人才政策 宁波公积金政策 宁波贷款政策 宁波限购政策2017 宁波企业政策 宁波医保政策 宁波二套房政策 宁波买房政策 宁波拆迁政策 宁波创业政策 宁波上牌政策 宁波养老政策 宁波房产政策 宁波退休政策 宁波限贷政策 宁波中考加分政策 宁波税收优惠政策 宁波购车政策 宁波公积金贷款政策 宁波高考政策 宁波买车政策 宁波退税政策 宁波光伏政策 宁波市限购政策 宁波电商政策 宁波人才引进政策 宁波招商政策 宁波租赁政策 宁波象山政策 宁波会展政策 宁波民宿政策 宁波楼市政策 宁波市落户政 宁波楼盘政策 宁波梅山税收优惠政策 退伍军人补贴新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