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建设、施工、监理企业,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房屋建筑与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的安全质量监管,强化落实工程建设各方主体责任,有效治理施工现场安全生产隐患和质量问题,提高文明施工水平,严防安全、质量事故发生,结合《关于开展2018年江北区房屋建筑工程“文明施工”提升专项行动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管理的通知》、《2018年江北区建筑施工领域集中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等文件要求,我局在2018年第二季度先后组织开展了建筑起重机械安全专项检查、建设工程施工扬尘整治专项检查等各类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目前我区共有受监房屋建筑工程114个,市政公用工程19个,2018年新增监督工程面积约179万平方米。二季度检查涉及施工企业71家、监理企业51家、建筑起重机械安拆企业31家,抽查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顶升行为104次,共签发整改通知书174份,提出整改意见1080条。
从检查情况看,全区大部分在建工地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质量管控和文明施工水平总体向好,能认真落实各项安全质量管理制度,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加强对现场的检查和隐患排查,对工程建设质量保障措施的执行力度有所加强,对施工现场扬尘的控制及大型施工机械安全管理的重视程度有所提高,对各类专项整治要求能够积极响应,及时落实整改。但仍有个别施工、监理企业对安全质量管理工作重视程度不够,对施工现场安全质量管理松懈,施工现场混乱,文明程度较差,工程材料把关不严,台账资料与现场实际不符,工地不同程度存在一些安全质量隐患和问题。
二、存在问题
(一)安全生产方面
从检查情况来看,全区在建工程安全生产总体可控,但建筑起重机械、脚手架、模板支撑等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管理有待进一步提高,部分企业及项目部对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不够重视,对工程施工中存在安全隐患整治不及时、不彻底。主要表现:
1.企业安全检查制度落实不到位。部分企业对工程项目的安全检查深度、次数不足,实效不明显;对存在的安全隐患避重就轻,复查流于形式,未能真正落实安全生产主体管理责任;个别项目在责令停工安全隐患未消除期间,仍旧违规施工。
2.安全监理职责履行不到位。部分监理企业对项目监理力度不够,对专项施工方案未审查或审查不严;未能充分利用监理手段,有效督促施工企业落实责任;安全周检流于形式,不能真实反映现场安全实际,对重大危险源的管控重视程度不够;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督促整改、复查不到位,未及时下发监理的相关文书或已下发的监理文书不能及时有效闭合。
3.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部分企业对新进、转场的一线工人安全教育落实不到位、不及时,三级教育未落到实处,重形式轻内容、重理论轻实践。
4.对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重视不够。部分项目未认真执行“一登记、两告知”程序;深基坑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核工作滞后于施工进度;高支模现场实际搭设与施工方案不符,在可调支托使用、立杆间距控制、梁底加固等方面控制不到位;施工电梯防坠器超过标定有效期限;塔身标准节连接螺栓松动;高处作业吊篮上限位缺失或失效。
5.起重机械安拆、维保管理仍需进一步规范。部分建筑起重机械维保单位未按照相关标准要求对设备实体进行维护保养,维护保养流于形式;现场实际作业人员与安装拆卸告知和使用登记备案中的特种作业操作人员不符;安拆单位随意调整安拆告知时间,逃避安全检查;验收资料填写不规范、签字不全。
6.施工现场一些通病依然存在。外脚手架搭设不规范,拉结点数量设置不足,拉结方式达不到标准要求,内防护不严密;临时用电未严格执行 “三级配电三级保护”和“一机一闸一漏一箱”要求;楼层临边防护、楼梯防护、洞口防护、电梯井防护不到位。
7.消防安全管理不到位。部分项目消防设施、器材未按要求配备或未处于完好备用状态;未设置临时消防水源、消防管径不符合要求,消防通道不畅通;未按规定设置危险品仓库;宿舍内堆放易燃物品,违规使用电饭煲、电磁炉等大功率电器。
8.装饰阶段项目安全管理不到位。总包与分包单位责任不清,职责不明,未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未在分包合同中明确各自安全生产管理职责;配电线路乱拖乱接现象较普遍;部分安全防护拆除后未及时采取相应防护措施。
(二)质量管控方面
从检查情况来看,全区在建工程质量管控水平有一定程度提升,但仍有部分项目对质量管控工作重视程度不够,违反工程建设有关规定,施工不规范,程序不到位,质量管控工作亟待提高与加强:
1.隐蔽工程验收不到位。部分项目桩位偏差记录与实际不符,预埋管线进场未报验,隐蔽工程验收记录不详实、签字不规范。
2.工程材料把关不严。部分项目使用非备案商混公司提供混凝土,未按规定留置混凝土养护试块,建筑材料防火等级不符合设计要求。
3.质量通病处理不到位。部分项目在分部验收前,参建各方对梁底露筋、混凝土胀模、墙面粉刷不平整等质量通病问题处理不到位,未能按照有关规范及质量通病防治处理方案进行处理。
(三)文明施工方面
从检查情况来看,全区在建工程施工现场文明施工形象在“城乡争优”环境整治等专项行动的基础上,得到了进一步提升。但仍有部分新开工或进入后期施工阶段的项目,对文明施工重视程度不够,客观理由多、实际行动少,造成施工现场“脏、乱、差”,亟待提高与加强:
1.施工围挡设置需进一规范。施工围挡未及时进行设置,存在污染、破损情况;公益广告设置存在破损、污染、淡化现象,仅有口号、标语,缺少配图;进入市政施工阶段项目未及时设置封闭隔离措施。
2.排水规范化及场地周边环境保洁有待提高。施工大门处破损道路未及时进行修补;冲洗装置不能正常使用或达不到效果,对出入口驶出车辆冲洗不彻底;冲洗池位置设置不合理,导致二次带泥现象;污水沉淀不充分,部分泥浆等杂志排入市政管网;部分项目未及时申领排水许可;渣土运输车辆带泥上路,沿路滴漏抛洒污染路面现象时有发生。
3.施工现场扬尘控制措施落实不到位。个别项目未及时悬挂《建筑工地扬尘、渣土管理责任公示牌》;主要道路未硬化或硬化道路清扫、冲洗不干净;破损、污染严重的安全网未及时进行更换或清洗;施工现场内的裸露场地、不能及时清运的土方或散装物料等未及时进行覆盖或覆盖封闭不严密。
4.生活区卫生管理制度不到位。宿舍内未设置生活用品专柜且生活用品堆放凌乱、卫生状况较差;食堂和厕所卫生不符合卫生标准,食堂临时餐饮服务卫生许可证及从业人员健康证未及时办理或已过期。
三、处理意见
(一)对检查中在安全生产、质量管控、文明施工等方面管理较好的项目予以全区通报表扬:
1.项目名称:江北区湾头(JB05-02-21)地块项目(二期)总承包【青秀澜湾二期】
施工单位:中铁城建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宁波科信华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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