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安委办关于开展打击假冒特种作业操作证专项治理行动动员部署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我区特种作业人员管理,有效打击假冒特种作业操作证行为,努力避免和降低伤亡事故的发生,根据《宁波市开展打击假冒特种作业操作证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甬安委办〔2018〕61号)和《江北区开展打击假冒特种作业操作证的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北区安办〔2018〕38号)要求,决定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打击假冒特种作业操作证专项治理行动,现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牢固树立安全发展李建,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严肃查处特种作业人员未持操作证上岗的行为,进一步规范完善特种作业操作证信息查询,全面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效防范安全风险,坚决遏制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特别是较大以上事故发生,为实现市委市政府做出的“六年攻坚,三年攀高”决策部署,建设宜居宜业的现代化滨水品质城区奠定坚实的安全生产基础。
二、治理时间和范围
时间:2018年7月开始至12月底。
范围:全区建设工程受监项目的所有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
三、治理重点
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包括:(一)建筑电工;(二)建筑焊工(含焊接工、切割工);(三)建筑普通脚手架架子工;(四)建筑附着升降脚手架架子工;(五)建筑起重信号司索工(含指挥);(六)建筑塔式起重机司机;(七)建筑施工升降机司机;(八)建筑物料提升机司机;(九)建筑塔式起重机安装拆卸工;(十)建筑施工升降机安装拆卸工;(十一)建筑物料提升机安装拆卸工;(十二)高处作业吊篮安装拆卸工。
项目部对特种作业人员持证情况不查验,默许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或持假证上岗;特种作业人员涂改、转借、转让特种作业操作证等行为;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的。
四、具体安排
(一)动员宣传阶段。(2018年7月31日前)
1.动员部署。各建设单位、施工总承包单位、监理单位、安拆单位、检测单位、维保单位及各项目部根据本通知,依据现场实际,明确具体工作任务,细化整治措施,全面部署发动,有序组织开展专项治理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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