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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我区住房城乡建设领域行政处罚行为,推进“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我局制定了《宁波市海曙区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3 版)》和《宁波市海曙区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和减轻处罚清单》,现公开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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