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海曙区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一事联办”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海政务办〔2021〕2号

朗读
各相关单位:
《海曙区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一事联办”实施方案(试行)》已经各相关单位讨论通过,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海曙区政务服务办公室
海曙区交通运输局
海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宁波市生态环境局海曙分局
海曙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1年6月23日
海曙区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一事联办”实施方案(试行)
为深入推进整体智治改革,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服务理念,解决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多材料、多环节、多处跑等问题,现联合相关部门,整合办事流程,优化办理环节,切实推进经营户申领营业执照、经营场所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审批、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等多事项“一事联办”,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加强部门协作,推进信息共享,优化办理环节,精简办事材料,着力解决经营户申领营业执照、经营场所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审批、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等跑多次、跑多地的实际困难,实现申请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等多事项“一事联办”。
二、实施范围
海曙区内从事机动车维修的经营户。
三、办理流程
(一)信息填报及材料提交。申请经营者或代理人持有效身份证件至区行政服务中心综合窗口领取海曙区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一事联办”申请表,现场填报后,并附经营场所证明、技术人员配备情况说明、维修设备设施汇总清单、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等材料提交至综合窗口。
(二)预审推送及审批办理。区行政服务中心综合窗口工作人员对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一事联办”申请表及相关材料预审通过后,指导申请人现场完成企业注册登记和环境影响许可审批网上申请。当维修店营业面积为5000㎡及以上且使用溶剂型涂料或年用非溶剂型低VOCs含量涂料10吨及以上的,申请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其他情况只需申请人提供环境保护措施。区行政服务中心综合窗口工作人员将现场办理的营业执照、环评结果和相关材料递交至区交通运输局,区交通运输局进一步审核相关材料,当场出具受理结果。
(三)信息共享及结果反馈。在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成功办结后,区交通运输局将办理信息共享至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将办理结果反馈至区行政服务中心综合窗口和申请经营者。在经营户开业运行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主动对接服务,根据维修店的用水量或水费额度为其办理排水许可证,让企业和群众通过信息一表申请、材料一窗受理实现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涉及跨部门多事项的一次办理。
四、主要任务
(一)建立两个机制。建立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一事联办”工作机制,实现经营户申领营业执照、经营场所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审批、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等事项“一窗办”、“同步办”、“一次办”。建立“疑难问答”处理机制,对工作过程中遇到的疑难问题,收集汇总,及时反馈相应部门,并定期组织召开会议协调解决,确保工作平稳有序推进。
(二)简化办事流程。梳理办理环节,依法对多个部门的审批环节予以归并、压缩,形成“一事联办”办理流程。按照“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要求,全力推动业务整合和流程再造,实现一张表单、一窗受理和同步审批。
(三)开展业务培训。区交通运输局牵头组织编写培训材料、制定培训计划,要对行政服务中心综合窗口工作人员做好业务培训,相关单位要积极配合,提供业务素材,并参与指导工作人员的业务学习,强化工作人员的综合受理能力,提升服务水平。
五、保障措施
(一)组建工作网络。成立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一事联办”工作小组,建立“海曙区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浙政钉工作群,由各部门落实专人负责对接。定制开发“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一件事”信息共享平台,对申请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中涉及事项的信息统一采集申报、分类定向推送、预约计划办理、实时查看进程、办理结果反馈等环节提供信息化、智能化支持,形成完整的闭环机制,确保高质高效完成拟定工作目标。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海曙政策 > 宁波市海曙区政务服务办公室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haishuqu/ningboshihaishuquzhengwufuwubangongshi/2021/0729/393235.html
- 上一篇:没有了
- 下一篇:关于印发《海曙区政务服务难办事项代理制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海政务办〔2021〕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