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有关镇(乡)、街道,望春工业园区,专利权人:
根据区委、区政府《关于推进“中国制造2025”工作的若干政策意见》(海党〔2017〕43号)文件精神和《海曙区专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海市监〔2019〕36号)有关规定,经海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党委研究,现将拟下达专利专项经费(详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0年7月31日—2020年8月4日。有关单位和个人如对所公示专利专项经费持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实名与我局办公室联系。
联系人:王老师、严老师,联系电话:87169959,87006232。
附件:1、海曙区2020年度第一批专利专项经费拨款汇总表
海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7月31日
附件1:海曙区2020年度第一批专利专项经费拨款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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