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街道办事处,区级相关部门和单位:
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是近年来我省强力推进的一项重要工作,也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抓手和基层安全生产监管的主要方法。2014年以来我区作为全市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的试点单位,通过一年的积极探索和不懈努力,基本建成了区、街道、社区三级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体系,网格化管理成效初步显现,与此同时,我们在实践中也发现了承载网格化管理的信息平台数据无法与市级网络对接、网格内隐患报送流转和治理质量不高、三级网格作用发挥不充分等问题,为进一步加强我区安全生产网格体系建设,改进网格化管理过程中的存在的薄弱环节,在原有安全生产网格化建设方案的基础上,提出如下意见:
一、调整网格化工作组织,进一步理顺安全生产监管机制
(一)建立海曙区安全生产三级网格管理体系。一级网格由区安委办牵头,各专业安委办参与,对全区生产经营单位实施综合监管。建立全区安全生产网格化工作联系协调机制,充分发挥区安委会组织在网格化管理中的监督、协调、指导作用,充分发挥各区级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在加强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管的专业化优势。
(二)二级网格由各街道安委办牵头,街道其他职能部门参与,共同负责街道辖区网格内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日常监管工作,对于原方案中规定的消防、特种设备等隐患采取抄告的方式,交公安(消防)和市场监管部门处理(街道层面可抄告辖区派出所、市场监督管理所等站所)。
(三)三级网格依照区平安网格划定,每个社区确定一名社区安全协管员,作为一、二级网格的重要补充,主要管理对象为小微生产经营单位。
(四)街道辖区内不再划分二级巡查网格,建议各街道根据实际需要将原有二级网格巡查员改任公共安全监管所协管员并另外赋予相关职责。
二、调整网格化管理范围,进一步理清安全生产监管职能
(一)一级网格中,区安监局履行安全生产综合监管职责,其他相关部门履行安全生产行业监管职责,二级网格履行安全生产属地监管职责,依法对全区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检查,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其中,一级网格相关部门对于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生产经营单位按照法定权限给与行政处罚。
(二)三级网格明确一名社区工作人员担任社区安全协管员,对本社区内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协查和安全生产宣传工作,采集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基本信息,通过宁波市乡镇(街道)安全生产综合监管信息系统上报协查情况。
(三)一级、二级网格每年明确本级网格重点监管企业目录,对重点企业实施责任监管,建立重点监管的措施和台账,实现年度重点监管企业执法检查全覆盖。
(四)社区安全协管员2015年内完成网格企业初查工作,采集企业基本信息和安全生产信息,熟悉网格企业基本情况;每月定量开展安全协查。
三、调整网格化工作流程,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监管责任
(一)实行网格内隐患和违法行为自主落实整改、逐级上报流程。社区安全协管员安全对协查中企业不予整改的隐患或违法行为报二级网格处置;二级网格安全生产执法检查中的隐患和违法问题无法本级落实的,报一级网格处置;一级网格无法处理的,报区安委办协调处理。
(二)各级网格在执法检查和隐患协查过程中要积极关注除安全生产以外的其他公共安全隐患,发现的其他公共安全隐患,及时抄告本级或上级相关职能部门。
四、调整网格化工作平台,进一步实现安全生产网络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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