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区安委会成员单位、各街道办事处:
2015年6月15日15时16分,浙江泰莱环保科技有限公司3名员工在位于东钱湖钱湖大道的污水井内作业时发生中毒事故,造成2人死亡,1人受伤。这是我市近三年来发生的第六起有限空间中毒窒息伤亡事故,充分暴露了安全意识、安全责任、安全监管等方面依然存在不到位问题。海曙区作为宁波市中心城区,地下管道、地下室、建筑孔桩、地下电缆沟等场所设施较为密集,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监管任务依然十分繁重,安全形势仍然严峻。根据省委常委、市委书记刘奇、市长卢子跃的指示要求和市安委办的通知精神,我区相关部门和各街道办事处要高度重视,保持警惕,认真查找事故隐患和管理漏洞,切实加强安全监管,预防类似事故发生。为进一步加强我区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具体要求如下:
一、正确辨识有限空间作业范围,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可能引起有限空间作业的设备和场所大致分以下三类:一是封闭、半封闭设备。储罐、反应塔(釜)、冷藏车、锅炉、压力容器、管道、槽车等。二是地下有限空间。地下管道、地下室、地下仓库、地下工事、暗沟、隧道、涵洞、地坑、废井、地窖、造纸浆池、沼气池及化粪池、下水道、沟、井、池、建筑孔桩、地下电缆沟等。三是地上有限空间:储藏室、发酵池、垃圾站、温室、冷库、粮仓、封闭车间、试验室、烟道等。涉及上述设备或场所的生产经营单位,均可能存在有限空间作业,相关部门、各街道要在本行业(领域)、本区域开展全面排查,摸清底数,建立有限空间企业基本情况数据库。
二、强化主体责任,提高企业安全管理能力
一是加强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企业要建立健全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保证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投入,可提供符合要求的通风、检测、防护、照明等安全防护设施和个人防护用品。制定可靠有效的有限空间事故应急预案,定期开展应急演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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