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专业安委会、各街道办事处:
为有效防范和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确保我区安全生产形势稳中有升,配合第十四个全国安全生产月深入开展,依据宁波市安委办《关于明确安全生产“四级五覆盖”相关工作要求的通知》(甬安委办〔2015〕30号)要求,结合海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海曙区安全生产委员会组织机构设置、工作规则和组成人员的通知》(海政办〔2015〕13号)精神,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各专业安委会和各街道办事处要按照“全覆盖、严执法、零容忍、见实效”的总要求,以房屋建筑(拆建、装修工程)、敬老(养老院)、宗教场所、学校医院、娱乐场所、道路交通、危险化学品、城镇燃气、工贸等行业领域为重点,集中开展全面、彻底的安全生产大检查,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重点排查整治各类安全生产事故隐患,铁腕打击非法违法行为,狠抓安全生产各项工作落实,严密防范和遏制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确保我区安全生产形势平稳。
二、检查方式
综合性生产安全检查以行业(领域)为主,属地街道配合,采取企业自查,行业主管部门抽查的形式进行。
三、时间安排
自2015年起,每年安排两次以上(上半年在6月中旬、下半年在11月初)综合性安全生产大检查。此外,各专业安委会和各街道办事处可根据自身实际和季节特点,经常性地开展日常生产安全检查。
四、检查重点
1.企业(单位)生产经营活动合法性;
2.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
3.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的制定与执行;
4.员工安全教育培训考核和持证上岗;
5.安全生产费用投入与安全生产设备设施完好;
6.现场作业环境与安全防护设施;
7.应急救援预案制定与教育演练等;
8.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五落实五到位规定落实情况。
五、工作要求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海曙政策 > 海曙区应急管理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haishuqu/haishuquanjianju/2018/1010/511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