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街道办事处,区级有关部门和单位:
现将《海曙区2015年安全生产培训工作意见》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要求,认真抓好落实。
附件:1.海曙区2015年安全生产培训工作意见;
2.各街道安全生产培训指标分解表;
3.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管员初训、复训计划表。
海曙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3月20日
附件1
海曙区2015年安全生产培训工作意见
安全生产培训是关系安全发展、社会稳定的基础工程,是实现安全生产形势根本好转的治本之策。为进一步提高生产经营单位“三项岗位”人员安全素质和安监系统人员业务能力,结合我区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制定2015年全区安全生产培训工作意见。
一、指导思想
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安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培训工作决定》的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培训不到位是重大安全隐患”的意识,坚持依法培训、按需施教的工作理念,依据新《安全生产法》、《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进一步推进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和安监系统人员的业务培训,以提高全民安全素质、预防和减少各类事故为目标,促进我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工作目标
(一)按照2015年度宁波市政府民生实事项目涉及海曙区目标任务责任分解的要求,全年培训各类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46500人,其中: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包括复训)500人、安全管理人员培训(包括复训)700人;生产经营单位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包括复训)300人;其他从业人员45000人。
(二)对全区安监系统人员开展培训,对区安监局、街道安监所、社区安管员等安全生产监察人员进行上岗培训,组织单位分管安监工作领导、联络员开展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业务培训。
三、工作措施
1.强化责任意识。各街道、区级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到安全教育培训的基础性作用,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确保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有人抓、能落实。严格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和从业人员先培训后上岗制度。区安委办对下达到各街道的培训指标将及时督查通报,并进行严格考核。
2.强化执法检查。2015年,区安监局把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安全生产培训纳入年度执法计划,作为日常执法的必查内容,定期开展安全培训专项执法检查,依法查处“三项岗位”人员无证上岗和从业人员未培训先上岗的行为,通过强化安全生产培训执法,惩处一批安全生产培训不落实、不到位的企业。各街道、区级有关部门也要将安全生产培训工作摆上突出的位置,加大检查力度,及时督促企业依法参加安全培训,确保完成年度培训任务。
3.强化档案管理。安全生产培训的档案管理工作是安全生产培训的重点工作内容,也是持续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的基础。各街道、区级有关部门应当在加强自身安全生产培训档案管理工作的同时,督促企业做好“三项岗位”人员培训和企业三级安全培训教育等的档案管理工作,推动安全培训管理工作规范化,促进全区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
附件2
各街道安全生产培训指标分解表
项目 |
主要负责人 |
安管员 |
特种作业 人员 |
其他从业 人员 |
月湖街道 |
50 |
70 |
30 |
5000 |
江厦街道 |
60 |
80 |
40 |
5000 |
鼓楼街道 |
50 |
80 |
30 |
5000 |
西门街道 |
60 |
80 |
40 |
5000 |
南门街道 |
50 |
70 |
30 |
5000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海曙政策 > 海曙区应急管理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haishuqu/haishuquanjianju/2018/1010/511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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