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浙江省钱塘江源头区域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试点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1年)》和《浙江省钱塘江源头区域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试点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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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衢州市、建德市、淳安县、常山县、开化县人民政府,省级有关单位:
经省政府同意,现将《浙江省钱塘江源头区域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试点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1年)》和《浙江省钱塘江源头区域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试点项目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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