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地质灾害“整体智治”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年)的通知

朗读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浙江省地质灾害“整体智治”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年)》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0年8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浙江省地质灾害“整体智治”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年)


为巩固地质灾害隐患综合治理“除险安居”三年行动成果,提升“整体智治”水平,加快构建与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地质灾害风险防控新机制、新体系、新格局,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工作系列重要论述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紧紧围绕“不死人、少伤人、少损失”的总目标,更好运用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等现代科学技术,建立“一图一网、一单一码,科学防控、整体智治”的地质灾害风险管控新机制,构建分区分类分级的地质灾害风险管理新体系,形成“即时感知、科学决策、精准服务、高效运行、智能监管”的地质灾害防治新格局,努力实现地质灾害防治从单部门应对单一灾种向多部门联动应对灾害链转变、从人防为主向人防技防并重转变、从隐患点管理向风险防控转变,着力提升地质灾害“整体智治”能力,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重要窗口”建设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主要目标

围绕地质灾害风险识别能力、监测能力、预警能力、防范能力、治理能力、管理能力等六大能力建设,强化关键环节补短板,有针对性地进行分类施策,整体提升地质灾害综合防治能力。

(一)全面摸清风险隐患家底,提升识别能力。按照“空天地、一体化”的要求,综合运用高分卫星、无人机、合成孔径雷达、机载激光雷达、手持地质灾害野外调查数据采集系统等多种新技术手段开展地质灾害风险调查。加强定期专业调查与日常排查巡查工作的有机衔接,及时更新风险调查成果,加强地质灾害发生发育规律研究,全面摸清地质灾害风险隐患。

(二)动态掌握风险变化情况,提升监测能力。按照“专群结合、全面覆盖”的要求,大力研发和推广运行可靠、功能简约、精度适当、经济实用的普适性专业化监测设备。继续加强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员队伍建设,努力打造成为一支政治素质、专业素质、身体素质过硬的基层防灾队伍。

(三)及时发布风险管控清单,提升预警能力。建立基于多源数据驱动的地质灾害风险预测模型,实现省市县三级地质灾害风险预报系统统一底图、统一标准、统一模型、互联互通。牢牢抓住降雨引发地质灾害这一关键因素,科学确定、动态调整重点地区降雨阈值,建立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系统,及时发布风险管控清单。

(四)强化科技支撑,提升防范能力。强化大数据、物联网、5G等技术在地质灾害防治中的应用,以地质灾害“风险码”为主线,构建集地质灾害监测、分析、预报、预警和应急服务于一体的信息化、智能化和可视化大数据管理平台,实现灾前、灾中、灾后全过程动态科学管理。

(五)加强源头管控,提升治理能力。按照“源头治理、综合施策”的要求,加大国土空间规划管控力度,切实规范农民建房、农业生产等活动。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充分尊重群众意愿,将地质灾害治理工程与异地搬迁、土地整治、生态修复、美丽乡村建设等结合起来,从源头上控制或降低地质灾害风险。

(六)落实防治责任,提升管理能力。加强科研交流,组建一支高水平地质灾害防治科研人才队伍,健全地质灾害技术体系。规范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流程和技术标准,完善行业标准规范和考核监督管理机制,健全地质灾害制度体系。建立健全政府统一领导、统一指挥,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的工作机制,完善地质灾害管理体系。

三、主要任务

(一)地质灾害风险调查工程。

1.编制地质灾害风险“一张图”。充分利用以往地质灾害专项调查、年度排查等成果,采取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的方式,对已查明的地质灾害隐患点、不稳定斜坡和高、中易发区等开展风险程度评价,划定地质灾害风险防范区。到2020年底前,初步形成全省地质灾害风险“一张图”。到2022年底前,形成地质灾害日常排查巡查工作联动机制,实时更新完善全省地质灾害风险“一张图”。

2.开展地质灾害风险调查评价。认真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的通知》(国办发〔2020〕12号)精神,部署开展县(市、区)1∶50000地质灾害风险普查,针对地质灾害高易发区乡镇(街道)开展1∶2000风险调查评价,进一步摸清地质灾害风险底数,建立风险评估模型,科学划分地质灾害极高、高、中、低风险区,为风险防控提供依据。到2022年底前,完成77个有地质灾害防治任务县(市、区)地质灾害风险普查和150个地质灾害高、中易发区乡镇(街道)风险调查评价。

(二)地质灾害监测网建设工程。

1.构建地质灾害专业监测网络。探索适用于我省地质灾害监测的新技术、新方法、新装备,大力推广应用安全、经济、实用的普适性监测仪器,建设覆盖地质灾害高风险区和隐患点、具有浙江特色的自动化专业监测预警网络。到2022年底前,累计建成地质灾害专业监测点600个,新增山区雨量自动监测站1000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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