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
2018 年10 月16 日,原省国土资源厅印发了《关于做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调剂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浙土资规〔2018〕11 号)。经研究,并报经省政府同意,对原有调剂规则作出如下补充规定:
一、允许山海协作结对的衢州市与杭州市、绍兴市之间(含所辖县〔市、区〕、四大新区、开发区、园区、产业集聚区等,下同),丽水市与宁波市、湖州市、嘉兴市之间,以及淳安县等26 县(市、区)与结对经济强县(市、区)之间协商调剂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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