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根据《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浙江省新办矿山联合踏勘安全生产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浙安监管矿〔2017〕13号)废止。
ZJSP34—2007—0005
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废止)关于印发《浙江省新办矿山联合踏勘安全生产工作规则》的通知
浙安监管矿〔2007〕159号
各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我省新办矿山联合踏勘工作机制是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安全生产方针和提升矿山安全技术保障水平的有效措施。为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参与联合踏勘工作,把握新办矿山的基本安全条件,明确工作要求,我局制订了《浙江省新办矿山联合踏勘安全生产工作规则》,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〇〇七年八月六日
《浙江省新办矿山联合踏勘安全生产工作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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