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ZJSP34-2013-0009
各市安监局,各安全评价机构:
近年来,为规范安全评价机构执业行为,解决机构监管和从业行为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促进安全评价机构健康有序发展,按照国家安监总局部署开展的安全生产中介机构专项治理工作,在我省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效。根据省政府第100次常务会议精神,2013年1月9日,省监察厅在杭州召开了关于审批前置中介服务机构改革工作行业主管部门工作座谈会,并下发了《关于开展行政审批前置中介服务项目及相关中介机构清理工作的通知》。为贯彻落实省政府第100次常务会议关于深入推进中介服务机构改革部署,进一步加强我省安全生产中介服务机构监管,推动中介服务提速,规范收费,提高行政审批效能,更好地为企业服务,现对深化安全生产中介服务机构专项治理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总体要求
积极转变观念,以市场化改革为导向,依法依规推进中介服务机构改革,打破区域、行业垄断,优化资源配置,创新体制机制,改善发展环境,建立“市场主导、行业自律、政府监督”的运行机制,培育形成公开公平、竞争有序、服务高效的安全生产中介服务市场,构建安全生产中介服务监管长效机制。
二、治理重点
重点治理安全评价机构下列执业行为。
(一)伪造、转让、租借资质证书或超出资质证书规定的业务范围从事安全评价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违规问题。
(二)开展安全评价不到现场,虚假检测检验,冒用签名、挂名,转包安全评价、检测检验项目,出具虚假或者严重失实报告的违法违规问题。
(三)机构内部管理制度不健全,安全评价、检测检验质量过程控制执行不力,制度形同虚设、管理混乱,现场勘查记录、影像资料归档不规范等问题。
(四)专业人员配备和专业能力达不到规定要求,技术装备不能满足专业技术服务需要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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