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ZJSP34—2012—0001
各市、县(市、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培训及考核工作,提高我省一般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根据《安全生产法》、《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3号)以及《浙江省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实施细则》(浙安监管培〔2010〕151号)等有关规定,我局组织制定了《浙江省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培训大纲及考核标准》(试行)和《浙江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培训大纲及考核标准》(试行),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二〇一二年一月十二日
浙江省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培训大纲及考核标准
(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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