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市安委办,省安委会相关成员单位:
为贯彻落实《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浙政办发〔2021〕13号)有关要求,切实加强外省籍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车辆监管和服务,经研究,开展外省籍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车辆进浙信息登记管理以及驾驶员安全码和电子运单二维码查验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运输起讫地有一端在我省的外省籍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车辆(以下简称“外省籍车辆”),在进入浙江前,应事先完成交通运输部全国重点营运车辆联网联控平台正常接入,其司押人员应申请安全码,外省籍车辆所属企业(以下简称“外省籍运输企业”)应按规定填报危货运输电子运单并获得填报凭证(二维码);在进入浙江后,应“亮码上岗”“扫码作业”。省内车辆的驾驶员安全码和电子运单二维码查验工作也同步启用。
二、申请和填报流程
(一)从业人员安全码申请。外省籍车辆从业人员应在支付宝“浙运安全码”小程序申请安全码,外省籍运输企业在填报电子运单时不得安排未取得安全码或安全码状态为“红码”“无码”的从业人员从事进入浙江的危险货物运输活动。
(二)电子运单填报。外省籍运输企业应在调派车辆进浙前,向浙江省危化品风险防控大数据平台物流管控子系统(以下简称“浙江省危化品物流管控子系统”)上报电子运单。电子运单实行“一单一报”,具体可选取以下一种方式:
1.推荐使用“危货运输进浙填报系统”移动端(支付宝“进浙填报”小程序)或 PC端(网址:http://glzxy.jtyst.zj.gov.cn/rzdj)填报电子运单。
2.已在我省完成异地经营备案的外省籍车辆,可按照备案管理要求,通过接口改造方式填报电子运单。
3.已向省内重点化工园区等区域监管平台填报电子运单,且该区域监管平台已与我省实现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电子运单信息实时共享的,可授权平台代为上报电子运单。
(三)电子运单填报凭证(二维码)生成。浙江省危化品物流管控子系统对电子运单进行合规性校验,校验通过的,自动生成电子运单二维码并推送至驾驶员手机端(支付宝“浙运安全码”小程序)。
(四)进浙填报结果确认。从业人员需在支付宝“浙运安全码”小程序查询确认,驾驶员安全码状态非“红码”或“无码”,且显示趟次电子运单二维码的,表示进浙电子运单填报完成。
三、进浙管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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