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市、县(市、区)体育局:
为适应新的形势,进一步推进农村基层体育组织建设,发挥农村基层体育组织优势,为农民群众参加体育健身活动创造条件,现将修订后的《浙江省省级乡村体育俱乐部建设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原《浙江省村级体育俱乐部标准(试行)》(浙体群〔2007〕289号)同时废止。
浙江省体育局
2015年12月30日
浙江省省级乡村体育俱乐部建设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实施全民健身国家战略,坚持以人为本,以提高群众的身体素质和生活质量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进一步推动农村基层文化体育组织建设,完善农村公共体育服务体系,发挥农村基层体育组织优势,为农民群众参加体育健身活动创造条件,不断满足农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体育健身需求,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两美”浙江建设。
二、标准要求
(一)制度建设
1、有固定的办公场所,有1名以上专职工作人员,有5名以上具有等级社会体育指导员称号的兼职人员。
2、有较完善的管理制度和章程。年初有计划,活动有记录,年末有总结。注重体育宣传,档案齐全,有专管人员。活动经费有保障,场地器材落实专人负责维护。
(二)场地设施
1个标准水泥灯光篮球场;4张乒乓球桌(室内外均可)、15件以上的健身路径(乒乓球桌或健身路径可由当地开展的特色项目建设相应面积的体育场地设施代替);一个40㎡以上室内健身房,配有一定数量的训练力量和柔韧性的健身器材。
(三)活动普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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