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市、县(市、区)水利(水电、水务)局:
按照《浙江省农村饮用水达标提标行动计划(2018—2020年)》(以下简称行动计划)和水利部关于农村供水工程安全管理和规范化建设的有关政策文件和现行标准规定,为全面保障农村居民“城乡同质饮水”,解决村镇工程建设标准偏低、管护不到位等问题,推动全省农村供水事业“补短板、强监管、走前列”,现就进一步加强村镇供水工程规范化建设与管理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统筹供水工程规划布局。农村供水工程要始终坚持城乡供水一体化和规模化发展方向,按照能集中就不分散、能延则延、能并则并的原则,积极推进城镇水厂管网延伸和联村并网供水工程建设,平原区应按区域实行连片集中规模化供水,山丘区结合源头水库山塘(或河道源头来水)按流域实行规模化供水,地势偏远、分散且联村供水困难的村庄可实行单村供水,但要尽可能减少单村供水工程覆盖人口规模。
二、强化供水工程前期工作。建设内容单一、净水工艺简单的村镇供水工程可直接开展方案设计,鼓励按行政区域或供水区块打捆编制农村供水工程方案设计。村镇供水工程供水设计能力要统筹考虑常住人口、流动人口及人口自然增长等相关情况,与大搬快聚、移民搬迁、撤村并居等工作相衔接,确保满足农村地区实际最大需求,设计用水人口一般不应超过现状户籍人口数。
三、完善净水消毒工艺处理。根据水源类型、原水水质及季节性变化情况、供水规模等科学确定净水消毒工艺,没有按规定配备净化、消毒设施的供水工程,不得安排实施,不得销号管理。日供水规模在1000吨或供水人口10000人以上的村镇供水工程原则上要求采取构筑物常规净水工艺,小规模的单村供水工程充分考虑投资、土地等因素,可采用一体化净水设备;一体化净化设备选用要充分考虑最大净水浊度、出水浊度等主要参数;结合原水浊度和变化情况,宜增加预沉、粗滤、慢滤等预处理工艺。采取氯(次氯酸钠、次氯酸钙等)、二氧化氯时,应单独设置消毒间,并有通风措施;采取紫外线消毒时,应严格控制进水浊度,宜设置在清水池之后村口附近位置,单独的管理房,保障供电;优先选择消毒药剂自动化投加方式。乡镇供水工程(含联村,下同)应单独设立水质化验室开展日常水质检测;无法开展自检的单村供水工程必须定期送检,原则上每月不少于1次。
四、提升供水工程建设标准。农村供水工程设计要充分考虑水源保障、水厂建设、管网布局、设施提标、安保提升、长效管护等相关内容,结合新时代美丽乡村建设,开展布局合理、功能完备、体量适中、外观整洁的标准化水厂建设,统一命名规则、标识标牌。水厂选址宜选择在地势适中、交通便利的地方,重力自流供水,减少运行成本。突出做好输配水管网敷设质量控制,管网应埋设于地下,管顶覆土厚度应达到安全埋设要求,在覆盖层很浅或基岩出露地区可明管铺设并采取保护措施。管道安装完成后应进行水压试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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