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有关市、县(市、区)水利(水电、水务)局:
探索区域水资源论证+水耗标准管理是省委省政府确定的2018年度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经济体制改革的重要任务,有利于进一步深化“最多跑一次”水利改革,推动产业园区项目取水许可审批制度和用水监管方式创新,落实区域用水总量和强度控制要求,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提升水资源管理效能。按照试点先行、稳步推进的原则,经研究决定,在全省选择若干产业园区开展区域水资源论证+水耗标准管理试点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工作目标
通过区域水资源论证,提出区域用水总量、强度控制目标和项目准入水效标准清单,明确区域水资源水环境承载能力,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和事中事后监管,促进节水减排、绿色发展。同时,通过强化水资源区域管控,为园区项目取水许可审批制度改革创造条件,进一步提升审批效能,优化政务环境,实现 “最多跑一次”水利改革目标。
(二)基本原则
坚守红线,强化约束。以辖区内水资源高效配置和水资源水环境承载力为基础,严格区域用水总量、强度管控和水效标准准入要求,提出直观、针对性强、可操作的管理清单,作为园区项目取水许可审批和事中事后监管的重要依据。
加强指导,提高效率。强化试点产业园区水资源论证与项目取水许可的联动管理,对高质量完成区域水资源论证、各类管理清单清晰可行的园区,可以优化、简化取水许可审批程序和办证方式,进一步提升审批效能。
凝聚合力,注重落实。充分发挥产业园区和地方水行政主管部门积极性,形成工作合力。加强区域水资源论证结论和审批意见在园区招商引资、项目取水许可管理、节水工程和设施建设方面的落实,对违反区域水资源论证结论等情况采取限制性措施,从源头上强化区域水资源安全保障。
(三)试点范围
依法设立的县级及以上各类开发区、产业集聚区、高新区、工业功能区和特色小镇等(以下统称园区),经征求各有关水行政主管部门意见,选择在杭州大江东产业集聚区、宁海经济开发区、瑞安市仙降工业园、长兴经济技术开发区核心区、绍兴袍江开发区、岱山经济开发区、临海头门港经济开发区、椒江绿色药都小镇、温岭市上马工业区等9个园区先行开展试点,其他有条件的园区也可逐步开展试点工作。
二、主要任务
区域水资源论证+水耗标准管理改革的主要任务包括开展一项论证、制订三张清单、推行一项制度、建立三项机制,具体如下:
(一)开展区域水资源论证,制订三张清单。试点园区的水资源论证,应符合有关技术规范,并参照《浙江省区域水资源论证报告编写提纲(试行)》(附件1)编写。要在行政辖区水资源配置、水资源管理“三条红线”和分析园区功能定位、产业布局的基础上,制定区域水资源论证结论清单,明确提出区域用水总量及强度管控、项目准入水效标准和不适用承诺备案制管理的项目类型(附件2)等三张清单和相应管理规定。区域水资源论证报告一般由园区管理机构自行编制或委托中介机构编制,经有管辖权的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报本级人民政府同意后,由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也可按照当地政府的改革部署,确定论证管理方式。
1.制订区域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管控限值清单。调查分析本地区开发利用现状和水资源承载能力,根据水资源配置规划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总量和效率控制目标,研究提出试点园区水资源总量和效率控制限制清单,据此提出近期适宜的产业发展方向、开发强度和规模的建议。
2.制订项目准入水效标准清单。选择国家和省各类用水定额标准上限作为项目准入水效标准,也可通过本地区特色产业水效现状调查,从严制定行业水效标准作为项目准入水效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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