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一、申诉求决类投诉请求
(一)不服商务部门作出的行政许可行为。
1.具体投诉请求:
不服商务部门作出的行政许可行为:
序号 | 行政许可行为内容 | 业务类别 |
1 | 商务系统省级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设立、变更、注销)主管部门前置审批 | 社会组织管理 |
2 | 拍卖企业及分支机构设立、变更审批 | 特种行业管理 |
3 | 设立对台小额贸易公司审批 | 对台贸易 |
4 | 举办对外经济技术展览会办展项目审批 | 展会审批 |
5 | 进出口配额、许可证核发 | 外贸许可证管理 |
6 | 两用物项及相关技术进出口许可 | |
7 | 机电产品自动进口许可 | |
8 | 限制类技术进出口许可 | 服贸管理 |
9 | 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核准 | 国际经济合作 |
2.法定途径: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3.主要政策法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浙江省社会团体登记管理办法》、《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浙江省民办非企业单位管理暂行办法》、《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外经贸部海关总署关于发布<对台湾地区小额贸易的管理办法>的通知》、《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关于重申和明确在境内举办对外经济技术展览会有关管理规定的通知》、《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出口商品配额管理办法》、《货物自动进口许可证管理办法》、《机电产品进口管理办法》、《机电产品进口自动许可实施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技术进出口管理条例》、《禁止进口限制进口技术管理办法》、《禁止出口限制出口技术管理办法》、《对外劳务合作管理条例》、《对外劳务合作风险处置备用金管理办法(试行)》等。
(二)不服商务部门作出的行政确认行为。
1.具体投诉请求:
不服商务部门作出的行政确认行为:
序号 | 行政确认行为内容 | 业务类别 |
1 | 浙江老字号认定 | 字号品牌 |
2 | 浙江省重点流通企业认定 | 商贸流通管理 |
3 | 经第三地转投资的台湾投资者确认 | 外资管理 |
4 | 外商直接投资鼓励类确认 | |
5 | 对外贸易预警点的撤销 | 预警点管理 |
6 | 国家示范电子商务企业和基地审核转报 | 电子商务行业管理 |
认定省级电子商务示范企业、平台和产业基地 |
2.法定途径:先进行行政调解,后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3.主要政策法规依据:《商务部关于实施“振兴老字号工程”的通知》、《商务部等14部委关于保护和促进老字号发展的若干意见》、《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动商贸流通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浙江省重点流通企业认定办法》、《台湾投资者经第三地转投资认定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海关总署关于进一步鼓励外商投资有关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浙江省出口产品反倾销应对办法》、《浙江省对外贸易预警点管理办法》、《商务部关于开展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基地创建工作的指导意见》、《商务部关于开展电子商务示范工作的通知》、《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电子商务发展的若干意见》、《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电商换市”加快建设国际电子商务中心的实施意见》、《浙江省示范电子商务企业、平台和产业基地创建办法》等。
(三)不服商务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行为。
1.具体投诉请求:
不服商务部门对本清单第二部分第一项所列违法行为作出的行政处罚行为。
2.法定途径: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3.主要政策法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商业特许经营备案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拍卖管理办法》、《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零售商供应商公平交易管理办法》、《浙江省促进散装水泥发展和应用条例》、《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投标实施办法(试行)》、《对外劳务合作管理条例》、《浙江省出口产品反倾销应对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技术进出口管理条例》。
(四)不服商务部门作出的行政强制行为。
1.具体投诉请求:
不服商务部门作出的行政强制行为:
序号 | 行政征收行为内容 | 业务类别 |
1 | 加处罚款 | 散装水泥管理 |
2 | 先行登记保存证据 | |
3 | 抽样取证 |
2.法定途径: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
3.主要政策法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浙江省促进散装水泥发展和应用条例》等。
(五)不服商务部门作出的行政监管行为。
1.具体投诉请求:
不服商务部门作出的行政监管行为:
序号 | 行政监管行为内容 | 业务类别 |
1 | 商业特许经营监督管理 | 市场秩序执法监督 |
2 | 酒类流通监督管理 | 酒类流通管理 |
3 | 全省单用途商业预付卡备案企业日常监管 | 商业预付卡管理 |
4 | 全省零售商供应商公平交易监管 | |
5 | 网络零售第三方平台交易规则备案、管理 | 电子商务行业管理 |
2.法定途径:先进行行政调解,后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3.主要政策法规依据:《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商业特许经营备案管理办法》、《酒类流通管理办法》、《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零售商供应商公平交易管理办法》、《网络零售第三方平台交易规则制定程序规定(试行)》等。
(六)不服商务部门做出的其他行政权力行为:
1.具体投诉请求:
序号 | 其他行政权力行为内容 | 业务类别 |
1 | 全省商业特许经营备案管理 | 特许经营 |
2 | 单用途商业预付卡集团、品牌发卡企业备案 | 企业备案 |
3 | 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者和二手车经营主体备案 | 特种行业管理 |
4 | 直销企业服务网点核查和设立分支机构审核 | |
5 | 外贸经营者备案登记 | 外贸监管 |
6 | 机电产品国际招评标文件备案 | |
7 | 机电产品国际招投标投诉处理 | |
8 | 自由类技术进出口合同备案 | 服贸监管 |
2.法定途径: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3.主要政策法规依据:《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商业特许经营备案管理办法》、《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直销管理条例》、《直销行业服务网点设立管理办法》、《关于直销企业设立分支机构审核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办法》、《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投标实施办法(试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技术进出口管理条例》、《技术进出口合同登记管理办法》。
(七)依法应当通过法定途径处理的申诉和控告事项。
1.具体事项:
应当通过法定途径处理的以下申诉和控告事项:
序号 | 申诉和控告内容 | 法定途径 |
1 | 拍卖事务纠纷 | 提起民事诉讼 |
2 | 不服企业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专用车辆驾驶人培训的 | 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
3 | 不服企业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专用车辆安装和使用行驶记录装置的 | |
4 | 有关行政机关和散装水泥管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委托单位不按规定退还预缴专项资金的、不按规定使用省财政厅印制的专用票据的,以及单位和个人截留、挤占、挪用专项资金的 | 行政监察举报 |
5 | 贸易活动中产生的民事纠纷 | 申请仲裁、提起民事诉讼 |
6 | 对外经济合作中的劳资纠纷 | 行政调解、民事仲裁、民事诉讼 |
7 | 对外经济合作中伤残人员的医疗费用及补偿 | |
8 | 对外经济合作中死亡人员的抚恤 | |
9 | 各开发区侵犯合法的经营自主权 | 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
10 | 认为各开发区滥用行政权力排除或者限制竞争的 | |
11 | 各开发区违法集资、摊派费用或者违法要求履行其他义务的 | |
12 | 各开发区侵犯其他合法权益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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