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规范创业培训机构认定等有关工作的通知

朗读
法规名称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规范创业培训机构认定等有关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 00248503X/2009-05976
发布机构 省人力社保厅
统一编号 ZJSP13-2009-0006
法规文号 浙人社发〔2009〕171号
主题分类
有效性 有效
体裁分类
发布日期 2014-02-28
法规正文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关于规范创业培训机构认定等有关工作的通知

浙人社发〔2009〕171号

各市、县(市、区)劳动(人事劳动)保障局: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规范创业培训机构认定等有关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函〔2009〕331号要求,为进一步推进我省创业培训工作,扩大培训规模,提高培训质量,打造浙江“创办你的企业(SYB)”创业培训品牌,现就规范创业培训机构认定、师资队伍建设等工作通知如下:

一、关于创业培训定点机构认定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负责全省创业培训定点机构的认定和管理工作。

(一)认定条件

申请成为创业培训定点机构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机构资质方面。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取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教育部门批准的办学许可证;以推动和促进微型、中小型企业发展为工作目标;有一年以上开展创业培训或创业服务经历,能提供培训或服务效果的相关证明材料以及服务对象的评价材料;制定开展创业培训和创业服务的年度计划,以及市场宣传推广计划;有专职管理人员负责创业培训和创业服务的组织工作。

2.创业培训方面。培训机构重视创业培训,承诺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制定的创业培训相关技术要求和培训流程,组织开展培训;有2名以上获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的创业培训师资培训合格证书或创业培训讲师证书的讲师;具有满足创业培训教学要求的标准化场地和设备。

3.创业服务方面。注重服务效果,建立学员档案,定期评价培训和服务的效果,并定期为培训学员提供创业跟踪指导、项目推介、创业咨询、创业实训等后续服务;具有5名以上全职或兼职的创业服务专家(包括企业家、大学经济管理专业教师、取得创业咨询师国家职业资格的人员等);具有满足创业服务要求的设备设施。

(二)认定程序

1.申请

要求认定为创业培训机构的单位,可向当地劳动保障部门提出申请,同时提供有关工商营业执照、劳动保障部门和教育部门批准的办学许可证等有效证明材料,并填写《创业培训定点机构调查表》(见附件1)。

2.初审

县(市、区)劳动保障部门对要求申请认定为创业培训机构的单位,根据认定条件,组织有关专家对培训机构开展实地考察评估,并按照定点机构标准和评分基准表打分(见附件2),对符合初审条件的定点机构在《创业培训机构认定表》(见附件3)中签署意见,并将《创业培训机构认定表》《创业培训定点机构调查表》和《创业培训定点机构标准和评分基准表》及有关申请材料一并报市劳动保障部门。

3.复审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gedizhengce/zhejiangsheng/zhejiangshengrenlisheb/2021/0524/70801.html

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打开微信扫一扫左边的二维码或者微信公众号搜索"宁波政策",关注我们,将不定期推送相关宁波政策信息。

站点关键词

         
  • 宁波政策 宁波政策企业服务平台 宁波政策平台 宁波政策服务平台 宁波房贷政策 社保新政策 二胎政策 形势与政策论文 养老保险新政策 农村养老保险新政策 养老金新政策 形势与政策 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宁波补贴政策 宁波落户政策 宁波购房政策 宁波购房政策 宁波限购政策 宁波限售政策 宁波人才政策 宁波公积金政策 宁波贷款政策 宁波限购政策2017 宁波企业政策 宁波医保政策 宁波二套房政策 宁波买房政策 宁波拆迁政策 宁波创业政策 宁波上牌政策 宁波养老政策 宁波房产政策 宁波退休政策 宁波限贷政策 宁波中考加分政策 宁波税收优惠政策 宁波购车政策 宁波公积金贷款政策 宁波高考政策 宁波买车政策 宁波退税政策 宁波光伏政策 宁波市限购政策 宁波电商政策 宁波人才引进政策 宁波招商政策 宁波租赁政策 宁波象山政策 宁波会展政策 宁波民宿政策 宁波楼市政策 宁波市落户政 宁波楼盘政策 宁波梅山税收优惠政策 退伍军人补贴新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