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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劳动人事厅 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总工会关于实行主要副食品零售价格变动给退职等人员适当补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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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 浙江省劳动人事厅 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总工会关于实行主要副食品零售价格变动给退职等人员适当补贴的通知 |
索引号 | 00248503X/2014-06203 |
发布机构 | 省人力社保厅 |
统一编号 | |
法规文号 | ZJSP13—1988—0007 |
主题分类 | |
有效性 | 有效 |
体裁分类 | |
发布日期 | 2014-02-17 |
法规正文 | 浙江省劳动人事厅 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总工会 关于实行主要副食品零售价格变动给退职等人员适当补贴的通知 浙劳人险(1988)134号 (1988)财工178号 省总工字(1988)27号 各市、地、县劳动人事局(劳动局、人事局)、财税局、工会,省直各单位: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gedizhengce/zhejiangsheng/zhejiangshengrenlisheb/2021/0524/70672.html 推荐文章热门文章常见问题站点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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