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人事厅关于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加班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
朗读
法规名称 | 浙江省人事厅关于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加班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 |
索引号 | 00248503X/2014-06295 |
发布机构 | 省人力社保厅 |
统一编号 | |
法规文号 | ZJSP13—1995—0004 |
主题分类 | |
有效性 | 有效 |
体裁分类 | |
发布日期 | 2014-02-18 |
法规正文 | 浙江省人事厅关于机关和事业单位 工作人员加班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 浙人薪〔1995〕19号 各地、市、县人事局(劳动人事局),省级各单位: 最近,有的地区和单位来电询问,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节假日加班或延长工作时间的,可否发给加班工资?经研究,根据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适用范围和机关事业单位的实际情况,在国家未作出新的规定前,现提出如下处理意见,请按照执行。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gedizhengce/zhejiangsheng/zhejiangshengrenlisheb/2021/0524/70644.html 推荐文章热门文章常见问题站点关键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