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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劳动厅关于如何理解“破产企业职工距离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含义的复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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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 浙江省劳动厅关于如何理解“破产企业职工距离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含义的复函 |
索引号 | 00248503X/2014-06351 |
发布机构 | 省人力社保厅 |
统一编号 | |
法规文号 | ZJSP13—1998—0023 |
主题分类 | |
有效性 | 有效 |
体裁分类 | |
发布日期 | 2014-02-18 |
法规正文 | 浙江省劳动厅 关于如何理解“破产企业职工 距离退休年龄不足5年 的”含义的复函 浙劳函[1998]7号 缙云县人事劳动局: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gedizhengce/zhejiangsheng/zhejiangshengrenlisheb/2021/0524/70594.html 推荐文章热门文章常见问题站点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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